我用我所能寫完第n封情書,把它塞進梁俊傑打球時脫掉的外套裏麵,然後躡手躡腳往回走。諾大的體育館裏,除了籃球敲打地麵的聲音外,隻剩下我哐嘡哐嘡的心跳聲。
就在我快走出體育館,稍稍放鬆心情的時候。
梁俊傑卻突然揚聲叫住了我:“唐宋宋,這情書是不是你的?”
我僵硬的轉身點頭,信封上血淋淋的大心正對著觀眾席方向。
“那我們交往吧,我答應你的追求。”他舉著信件的手像是在示威,然後笑咪咪的對我說,“我喜歡爽快並且堅持不懈的女生。”
他的聲音很清,像突然破碎的冰。
球場上正在休息的男孩子們,一齊起哄:“喜糖!梁俊傑!喜糖!梁俊傑!喜糖……”
我歪著頭看向樂瘋了的人群,突然覺得腦袋有點不夠用的。他收拾好東西,向我走來,並且愉快地向我宣布:“第一次約會,我請你吃飯。”
我竟忘記重點,條件反射的開口問他:“額……請我吃,是不是不用我付錢?”
他摸摸我的頭,領著我往外走,渾身散發著對我很滿意的氣味。我卻有一種“我把自己賣了,還在幫他數錢”的錯覺。
或者說,我希望這是錯覺。
走到周圍沒有閑雜人等的時候,我才脫掉我的小綿羊外套,攔住他的去路:“姓梁的!你不守信!耍我玩呢?!”
他不以為然,摸摸鼻子道:“這是曆史的發展趨勢,約定的升華版,你有意見?”
我當然有意見!可是卻不得不保留,誰叫我是被動的一方呢?他看我又是深呼吸,又是張口閉口的,就“好心”拍了拍我的肩膀說:“有意見就說,憋壞了多不好……”
“升華就升華,至少要和我說一聲!你……你突然接受我……我……我沒有心理準備!”而我怎麼能跟這個表裏不一的大尾巴狼交往,任他剝奪的的人身權利?!當初說好了,我扮演他的追求者,但他絕對不會接受我,這樣我一個月可以從他那裏領取九百塊錢的工資。可隨著時間的推移,他不但禁止了我與其他異性朋友玩樂的權利,還掠奪了我放學後去話劇社看美男的時間,硬要我待在體育館看他們一群人搶一個球的遊戲。
現在,他竟然答應了我的“追求”。
我是一個沒有原則的窮人,甚至靠假裝粉絲賺來的錢來維持生活。
他突然在我額頭上彈了一個腦瓜崩,不滿的看著我:“我說話,你聽明白了沒有?!”
親愛的朋友們,他剛才說話了嗎?
“總之,從這個月開始,你的工資漲到一千二,繼續保持原來的狀態,每個星期至少和我約一次會,每個月至少送我一件不低於一百塊的禮物,情書可以減到一個星期兩封。”他頭頭是道的說著,我卻覺得心裏沒底。假裝交往會嚴重增加我的危險指數,粉絲團的人會找我,教導主任會找我,他老媽也會來找我……
這三百塊錢漲的很不值好不好。
梁俊傑,梁俊傑是誰。e城一中沒有不知道他的人物,就算我向全世界宣布,是他花錢讓我追求他,沒有一個人會相信。以他的人氣,根本不需要花錢做這種二百五的事。可我偏偏對這種家境好,長得好,學習好的家夥不感冒。不是因為我口味特別,不喜歡好的。而是我心裏太明白我和他的距離,我們是兩個世界的人,一個在天上,一個在地下。古往今來的神話故事,都告訴了我們一個深刻的道理,仙女和凡人結婚,會遭天譴的。
但是,仙女可以通過實現凡人的願望,得到凡人的愛戴。
我思前想後,覺得潑出去的水肯定是收不回來了,也就是唐宋宋掉進梁俊傑的坑裏去了!
“報銷買禮物的錢嗎?”
“不報。”
“如果因為你成績下降,或是吃飯少了,有人來教訓我,會有精神損失費嗎?”
“沒有。”
“那遊戲結束,我能拿到遣散費嗎?”
“不能。”
“好吧。”我不能祈求上天把這個二百五變的更傻一些,因為他已經為了不明所以的理由在我身上花了很多錢了。我曾經覺得他有可能是喜歡我,可後來慢慢發現,這個人隻是腦子有病,世界觀扭曲而已。(雖然,我也挺扭曲。)他覺得追他的女孩沒一個好的,我覺得不是我的永遠都不會是我的。他覺得錢買不來很多東西,我覺得沒有錢是萬萬不行的。他覺得日久見人心,相處久了就能看清人的真心;我覺得畫虎畫皮難畫骨,一個人發現另一個的的狼子野心的時候,他可能已經死了。
我說這麼,是想告訴你們一個道理:仙女和凡人不能結婚,有錢人和窮人也不能在一起。最重要的是,世界上那麼多的人,幹嘛非要喜歡和你那麼不同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