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此時,摩根士丹利又作出了另一項有悖於傳統的決定。它像摩根擔保公司一樣,長期依靠戴維斯——波爾克——沃德韋爾法律事務所。這是一家清高的、享有特權的白種人法律事務所,一直認為兼並是件粗俗的事情,所以不願沾邊。摩根士丹利的合夥人由於害怕因兼並而招致的法律訴訟,所以他們需要一個強硬的、老練的專家。格林希爾極力要聘用斯凱敦——阿普斯——斯萊特——馬爾——弗洛姆法律事務所的經驗豐富的喬·弗洛姆。他是通過比爾·斯沃德認識弗洛姆的。這是個戴眼鏡、為人友好的小個子,曾在曼哈頓免費授課的市立學院學習,後又就讀於哈佛的法學院。早在50年代,當斯凱敦——阿普斯還是一個不起眼的四人公司時,他就率先經營了敵意兼並業務。在20年中,他靠許多法律事務所丟棄的生意發達起來,那些事務所因太傲慢或太高貴而不做蓄意控股投資業務。

摩根士丹利聘用弗洛姆作為特別顧問的決定把戴維斯——波爾克的合夥人深深地得罪了,掀起一場軒然大波。無論其他方麵的結果如何,敵意兼並的潮流使紐約的法律界變得民主化,為猶太律師進入華爾街打開了大門。喬·弗洛姆和瓦赫泰爾——利普頓——羅森——卡茨法律事務所的馬蒂·利普頓都大獲其利,因守舊的特權白人事務所早期怕弄髒了自己的手而拒絕做兼並業務。那時,弗洛姆一年能掙300萬到500萬美元,他的事務所也躍居紐約法律事務所之首,共有900名律師。弗洛姆成為摩根士丹利兼並機器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格林希爾在後來說道:"我們太了解對方的工作了,所以我們幾乎可以相互替換。"36摩根士丹利因不願為格林希爾的風險經營承擔無限責任,因而在1975年完成了全部股份公司化的過程。

有關英科公司的蓄謀控股投資之事,鮑勃·格林希爾於1974年7月17日打電話給蓄電池公司的弗雷德·波特,說他與英科公司的代表想在第二天到費城去拜訪他。當時,波特正要出發去肯尼亞原野觀光,接到這個電話後他很驚訝。他私下沒把格林希爾這自命不凡的毛頭小子放在眼裏,盡管如此,他還是取消了他的旅行計劃。英科公司的外聘董事們對此都一無所知,直到第二天上午,查克·貝爾德和格林希爾向他們簡要地介紹了情況。幾乎所有人對此都表示讚同,唯一一個例外的是摩根擔保公司的埃爾莫爾·帕特森,他以其董事席位在蓄電池公司的一家競爭對手——聯合電石公司為借口而棄權。

於是,這些蓄謀控股投資者便乘直升飛機前往費城。他們的進攻將是典型的弗洛姆——格林希爾式的——一場出其不意的閃電戰。這一戰術在初期用以對付那些缺乏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時創造了一些奇跡。當蓄電池公司的波特被告知,英科公司想以每股28美元的價格購買他的公司時,他大為震驚,因為這大大高於每股19美元的市場價格。當貝爾德告訴他,不管蓄電池公司願意與否,他們都要購買他的公司時,波特變得滿臉通紅。

波特爭取到高盛公司史蒂夫·弗裏德曼的支持,發出了一封譴責這種卑鄙行為的信。弗裏德曼猜想,在華爾街廉恥已不複存在,因此建議波特或是以反托拉斯為由進行鬥爭,或是自己去物色接管公司——"白衣騎士"*,從而不讓對方得手。這樣,摩根士丹利和高盛公司進入了各自在接管業中的位置。摩根士丹利代表著那些永不滿足、正值發展高峰、一心想在不同領域開拓的公司,因而,它所采取的是進攻的戰略。與高盛公司保持聯係的多是那些可能被吞並的中等規模的零售公司,所以,它采取了防禦戰略。高盛公司擅長防禦,因標榜自己是華爾街的綠林好漢,所以雖然它有時也為進攻者出些主意,但總是拒絕代表進攻者。漸漸地,華爾街就被分成了兩大陣營——進攻方(摩根士丹利、第一波士頓、德雷克塞爾、伯納姆、美林和拉紮爾兄弟公司)和防禦方(高盛公司、基德——皮博迪、所羅門兄弟、狄龍——裏德和史密斯——巴尼)。喬·弗洛姆將不斷地與防禦方的專家馬蒂·利普頓對壘交戰。

蓄電池公司的確找到了一位白衣騎士——聯合飛機公司(後為聯合技術公司)的哈裏·格雷。在他加入了投標戰後,這家電池製造商的價格比初始的標價提高了許多。英科公司在格林希爾的驅使下,向對方采取了致命的一擊,在一天之內,把最終標價從每股38美元哄抬到每股41美元。英科公司的身價頓時比狂亂的競購開始前增加了一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