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從法庭裏走出來的匆匆一瞥,李愛國發現媽媽明顯比原來瘦了不少。李愛英和李愛靜這兩個丫頭,也都是麵容憔悴。看得出來,她們一定為自己的事情操碎了心。如果說時間能夠倒轉,自己一定不會如此的衝動了。可是,現在說什麼都已經晚了。
還有陳妍。不知道陳妍現在怎麼樣了?今天庭審的消息,她一定會知道。可是她沒有出現在庭審的現場,想來應該是對自己絕望了。今天,應該是自己和她走進結婚禮堂的日子。可是現在,自己萬分狼狽的坐在法院的被告席上,等候著法律的裁決。陳妍,你現在在幹嘛呢?
法官正在念著判決書上的內容。犯罪的經過,他無數次的和警察說過,判決書上的內容和自己所講述的並沒有不同之處。幾分證人證言讓他親自觀看的時候,他也隻是機械的看上一看,就點頭認可。李愛國心裏清楚,被判刑已經成了定局。現在如果出什麼幺蛾子,隻能給自己添麻煩。
“本院認為,被告人李愛國非法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愛國故意傷害罪罪名成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判決如下:
被告人李愛國犯故意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
聽到這個結果,李愛國的心裏麵反而覺得輕鬆下來。12年!12年之後,自己就37歲了。等到自己出來之後,這個世界就該有翻天覆地的變化了吧?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1988年8月29日起至2000年8月30日止。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海河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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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退庭!”隨著法官最後的聲音,李愛國的案子塵埃落定了。12年的刑期比原來預想的多了幾年,但是也在法律的範圍之內。李愛國打算上訴了,自己這個案子事實清楚,又不是什麼冤假錯案,上訴的結果最好的也就是維持原判。
“愛國,愛國…………”媽媽站在旁聽席的第一排,看著李愛國被預警押送著向法庭裏麵走去。李愛國剛要停下腳步,就被身後的獄警推了一把。他知道,預警肯定不會讓自己停下來跟媽媽說幾句話的。他放慢了腳步,衝著媽媽露出了苦澀的笑容,說:“媽媽,別擔心,我挺好的!”
身旁的張玉東也跟著說:“伯母,判決下來之後,家屬就能夠探視了。等過兩天 ,我就帶您去看愛國去。您現在千萬別著急。”
李愛國就這樣和媽媽擦肩而過,他的臉上雖然露出笑容,可內心之中卻如同刀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