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瀅先生這回是義形於色,在《現代評論》四十八期的《閑話》裏很為被書賈擅自選印作品,因而受了物質上損害的作者抱不平。而且賤名也忝列於作者之列:惶恐透了。吃飯之後,寫一點自己的所感罷。至於捏筆的“動機”,那可大概是“不純潔”的。記得幼小時候住在故鄉,每看見紳士將一點騙人的自以為所謂恩惠,頒給下等人,而下等人不大感謝時,則斥之曰“不識抬舉!”
我的父祖是讀書的,總該可以算得士流了,但不幸從我起,不知怎的就有了下等脾氣,不但恩惠,連吊慰都不很願意受,老實說罷:我總疑心是假的。這種疑心,大約就是“不識抬舉”的根苗,或者還要使寫出來的東西“不純潔”。我何嚐有什麼白刃在前,烈火在後,還是釘住書桌,非寫不可的“創作衝動”;雖然明知道這種衝動是純潔,高尚,可貴的,然而其如沒有何。前幾天早晨,被一個朋友怒視了兩眼,倒覺得臉有點熱,心有點酸,頗近乎有什麼衝動了,但後來被深秋的寒風一吹拂,臉上的溫度便複原,——沒有創作。至於已經印過的那些,那是被擠出來的。這“擠”字是擠牛乳之“擠”;這“擠牛乳”是專來說明“擠”字的,並非故意將我的作品比作牛乳,希冀裝在玻璃瓶裏,送進什麼“藝術之宮”。倘用現在突然流行起來了的論調,將青年的急於發表未熟的作品稱為“流產”,則我的便是“打胎”;或者簡直不是胎,是狸貓充太子。所以一寫完,便完事,管他媽的,書賈怎麼偷,文士怎麼說,都不再來提心吊膽。但是,如果有我所相信的人願意看,稱讚好,我終於是歡喜的。後來也集印了,為的是還想賣幾文錢,老實說。那麼,我在寫的時候沒有虔敬的心麼?答曰:有罷。即使沒有這種冠冕堂皇的心,也決不故意耍些油腔滑調。被擠著,還能嬉皮笑臉,遊戲三昧麼?倘能,那簡直是神仙了。我並沒有在呂純陽祖師門下投誠過。但寫出以後,卻也不很愛惜羽毛,有所謂“敝帚自珍”的意思,因為,已經說過,其時已經是“便完事,管他媽的”了。誰有心腸來管這些無聊的後事呢?所以雖然有什麼選家在那裏放出他那偉大的眼光,選印我的作品,我也照例給他一個不管。其實,要管也無從管起的。我曾經替人代理過一回收版稅的譯本,打聽得賣完之後,向書店去要錢,回信卻道,舊經理人已經辭職回家了,你向他要去罷;我們可是不知道。這書店在上海,我怎能趁了火車去向他坐索,或者打官司?但我對於這等選本,私心卻也有“竊以為不然”的幾點,一是原本上的錯字,雖然一見就明知道是錯的,他也照樣錯下去;二是他們每要發幾句偉論,例如什麼主義咧,什麼意思咧之類,大抵是我自己倒覺得並不這樣的事。自然,批評是“精神底冒險”,批評家的精神總比作者會先一步的,但在他們的所謂死屍上,我卻分明聽到心搏,這真是到死也說不到一塊兒,此外,倒也沒有什麼大怨氣了。這雖然似乎是東方文明式的大度,但其實倒怕是因為我不靠賣文營生。在中國,駢文壽序的定價往往還是每篇一百兩,然而白話不值錢;翻譯呢,聽說是自己不能創作而嫉妒別人去創作的壞心腸人所提倡的,將來文壇一進步,當然更要一文不值。我所寫出來的東西,當初雖然很碰過許多大釘子,現在的時價是每千字一至二三元,但是不很有這樣好主顧,常常隻好盡些不知何自而來的義務。有些人以為我不但用了這些稿費或版稅造屋,買米,而且還靠它吸煙卷,吃果糖。
殊不知那些款子是另外騙來的;我實在不很擅長於先裝鬼臉去嚇書坊老板,然後和他接洽。我想,中國最不值錢的是工人的體力了,其次是咱們的所謂文章,隻有伶俐最值錢。倘真要直直落落,借文字謀生,則據我的經驗,賣來賣去,來回至少一個月,多則一年餘,待款子寄到時,作者不但已經餓死,倘在夏天,連筋肉也都爛盡了,那裏還有吃飯的肚子。所以我總用別的道兒謀生;至於所謂文章也者,不擠,便不做。擠了才有,則和什麼高超的“煙士披離純”呀,“創作感興”呀之類不大有關係,也就可想而知。倘說我假如不必用別的道兒謀生,則心誌一專,就會有“煙士披離純”等類,而產生較偉大的作品,至少,也可以免於獻出剝皮的狸貓罷,那可是也未必。三家村的冬烘先生,一年到頭,一早到夜教村童,不但毫不“時時想政治活動”,簡直並不很“幹著種種無聊的事”,但是他們似乎並沒有《教育學概論》或“高頭講章”
的待定稿,藏之名山。而馬克思的《資本論》,陀思妥夫斯奇的《罪與罰》等,都不是啜末加加啡,吸埃及煙卷之後所寫的。除非章士釗總長治下的“有些天才”的編譯館人員,以及討得官僚津貼或銀行廣告費的“大報”作者,於謀成事遂,睡足飯飽之餘,三月煉字,半年鍛句,將來會做出超倫軼群的古奧漂亮作品。總之,在我,是肚子一飽,應酬一少,便要心平氣和,關起門來,什麼也不寫了;即使還寫,也許不過是溫暾之談,兩可之論,也即所謂執中之說,公允之言,其實等於不寫而已。所以上海的小書賈化作蚊子,吸我的一點血,自然是給我物質上的損害無疑,而我卻還沒有什麼大怨氣,因為我知道他們是蚊子,大家也都知道他們是蚊子。我一生中,給我大的損害的並非書賈,並非兵匪,更不是旗幟鮮明的小人:乃是所謂“流言”。即如今年,就有什麼“鼓動學潮”呀,“謀做校長”呀,“打落門牙”呀這些話。有一回,竟連現在為我的著作權受損失抱不平的西瀅先生也要相信了,也就在《現代評論》(第二十五期)的照例的《閑話》上發表出來;它的效力就可想。譬如一個女學生,與其被若幹卑劣陰險的文人學士們暗地裏散布些關於品行的謠言,倒不如被土匪搶去一條紅圍巾——物質。但這種“流言”,造的是一個人還是多數人?姓甚,名誰?我總是查不出;後來,因為沒有多工夫,也就不再去查考了,僅為便於述說起見,就總稱之曰畜生。雖然分了類,但不幸這些畜生就雜在人們裏,而一樣是人頭,實際上仍然無從辨別。所以我就多疑,不大要聽人們的說話;又因為無話可說,自己也就不大願意做文章。有時候,甚至於連真的義形於色的公話也會覺得古怪,珍奇,於是乎而下等脾氣的“不識抬舉”遂告成功,或者會終於不可救藥。平心想起來,所謂“選家”這一流人物,雖然因為容易聯想到明季的製藝的選家的緣故,似乎使人厭聞,但現在倒是應該有幾個。這兩三年來,無名作家何嚐沒有勝於較有名的作者的作品,隻是誰也不去理會他,一任他自生自滅。去年,我曾向DF先生提議過,以為該有人搜羅了各處的各種定期刊行物,仔細評量,選印幾本小說集,來紹介於世間;至於已有專集者,則一概不收,“再拜而送之大門之外”。但這話也不過終於是空話,當時既無定局,後來也大家走散了。我又不能做這事業,因為我是偏心的。評是非時我總覺得我的熟人對,讀作品是異己者的手腕大概不高明。在我的心裏似乎是沒有所謂“公平”,在別人裏我也沒有看見過,然而還疑心什麼地方也許有,因此就不敢做那兩樣東西了:法官,批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