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七章 規則法輪(2 / 2)

譬如某人是在大陸某國某領地某城的某個村子。但是,一個宇宙的構成,並不僅僅隻有一個世界。

它還伴隨有其他世界,對於這些世界,有多種叫法,或者叫做平行世界,或者叫做伴生位麵,或者叫做異度空間。

主世界,或者叫做物質位麵,主位麵,乃是生靈最多,資源最豐富的位麵,更是一個宇宙的基石。主位麵毀滅了,宇宙便毀滅了。

但,伴生位麵並不是這樣,伴生位麵或者是天生的,或者是主位麵誕生後,由主位麵的生物創造的。伴生位麵的規則,是可以更改的,而且,伴生位麵的毀滅,絕對不會危及主位麵的安危。

這也是為什麼永生者和無念之魂被關押到異度空間之後,玄霆世界的高級生命便不再認為他們是威脅。因為,他們基本沒有機會再次危及到主位麵。

關於主位麵和伴生位麵,許多生命都有一個共識,那邊是,主位麵是神靈的天下,而伴生位麵是位麵之主的天下。

位麵之主,或者說掌握了伴生位麵位麵規則製定權的生命,同神祗並不是同一個概念。

神祗在自己的神域,也就是自己掌握的領域中,能夠改變小範圍的規則,換句話說,就是我的地盤我做主,他們可以適應主位麵的規則,可以掌握主位麵的規則,可以發現主位麵的規則,但是,他們無法主動更改主位麵的規則。

換句話說,在同一片神域,如果有別的生物比神祗更適應某個規則的話,那他得到的力量和好處就更多!所以,神祗才千方百計的想要掌控更多的世界法則!

位麵之主則不一樣,他們可以利用自己掌握的位麵操控器,肆意更改位麵規則。

位麵之主掌握著位麵,位麵的一切都圍繞著他的意誌進行運轉,他認為那個位麵需要重力,那便有重力,他認為有光,那便有了光,他認為需要有暗,那便有了暗!看似無形無影,隻存在與抽象概念中的位麵規則,其實是由特殊的器具來代表的。

換個方式來說,那特殊的器具便是電腦,位麵之主便是操作電腦的人,而位麵規則便是他編寫的程序語言。法則則是對於程序語言的定義。法則是不可改變的,但位麵規則,位麵之主,都是可以改變的!

法則不可以改變,但是,卻可以利用!

水克火,這是法則,但火也可以蒸發水,這同樣也是法則,運用之妙存乎一心,關鍵的是看生命如何利用法則。

規則法輪,便是一件非但可以指定改變位麵規則,還可以教生命更好的利用法則的超神器!普天之下獨一無二的超神器!

神器與超神器,並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稱呼,更是表明了它們的功用。便是最簡單的神器,也能影響到對法則的利用。而隻有神器以上的器具,才能充當承載位麵規則的法器!

神器的珍貴,不在於它的殺傷力,也不在於它的材料珍惜,造價不菲,而是擁有了一件神器,便擁有了一件位麵規則法器,等同於擁有一個專屬於自己的位麵,一個獨屬於自己的後花園。

神界傳聞,羽神的聖光天堂,便是一個龐大的伴生位麵,他的狂信者全生活在裏麵,為他源源不斷的提供著精純的信仰元力,所以,他的力量才會取之不盡用之不竭,而且,日漸增長!

有了這個榜樣,誰不眼紅!

而超神器,更珍貴,最重要的是他們能讓生靈們懂得如何最大效率的利用規則。而且,擁有他們,便能更好的參悟規則。

規則法輪,是唯一一件流落在外的超神器,其他全都名花有主。但不知道多少年前,規則法輪便消失得無影無蹤。它的最後一任主人,乃是位麵之主羅格!

更準確的稱呼應該是,秩序與公正之神,玄霆第一位麵之主羅格?斯賓塞!

羅格不是神上神,頂多算一位主神,但,他確實是最古老的神祗之一,而且,他放棄了自己的神軀,以自己的身軀開辟了一個龐大的位麵,而他掌握的規則便是秩序與公正。此舉被認為是對諸神的背棄與褻瀆,所以,羅格的大名和事跡早就成為禁忌,早在羽神誕生的數千年前,他的事跡就沒有幾個人知道。

誰也不知道羅格的位麵的空間坐標在什麼地方,羅格的現狀如何,是生是死!但千萬年來,無數神靈都在找他,無他,一切為了規則法輪!

奧烈菲妮是一位冒險家,而且,擁有人族最古老的血脈和傳承,對於羅格的事跡,她從家族的禁書中窺見一絲消息。其他不論,僅僅那腕輪散發出的氣息就讓奧烈菲妮見獵心喜。

奧博坦接受的是太陽神的傳承,他倒確實沒怎麼注意葉殤手中的腕輪,但冥冥之中,卻有一道靈魂之音響徹在他的心田,告訴他那是什麼,要求他想盡一切辦法也要將這東西搶到手。

日思夜想都在等待的奧博坦知道,那是太陽神的神諭!他怎麼能不激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