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耳的鬧鍾鈴聲在耳邊回響,明軒皺了皺眉習慣性的想要關掉,卻發現頭很疼,而且渾身無力,廢了一番力氣睜開眼睛,入目一片雪白,稍微有些刺眼的陽光透過窗簾射進幾縷,讓人感覺有些恍惚。
明軒愣了幾秒,方才反應過來,回想到,沒記錯的話記憶中自己應該是在在橫店附近租的那個昏暗的地下室房間才對,記得昨天經過李哥介紹得到一個扮演有挺多戲份的反派小頭目,雖說是一個小小的配角,可自己經很滿意了,因為機會來之不易,戲份多了能夠展現的表演就多了,說不定就會被導演注意到得到更多的機會,想要演戲,機會是最重要,這是明軒在橫店打拚十年得出來的結論,沒有機會任你有多好的演技,也沒有施展的機會。
結果因為一時高興,被朋友起哄想要慶祝下,就和幾個朋友在夜市攤喝了十幾瓶啤酒,當時是格外興奮,自己酒量一般,隻記得最後好像是斷片了,然後被其中一個朋友送回到地下室的房間,然後接下來的事情就沒記憶了。
可是,環顧下現在所在的房間四周,雪白的牆壁,原木色的地板,再加上透過窗簾射進來的陽光,這大小十五平米的稍顯亮堂的房間怎麼也不可能是自己那租了將近三年的昏暗地下室房間。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這又是哪裏,正當明軒百思不得其解,頭卻隨著思考越來越疼,一股記憶也隨之湧上腦海,消化著腦海中的記憶。
原來,這是一個平行時空,時間2009年7月初,原主所在地華國z市,整個世界的發展史倒和自己以前的世界差不多,隻是仔細回想來又有些細節不同,最多的應該就是娛樂圈的發展了,多了一些沒聽過的明星,相應的也少了一些以前世界的明星,具體細節以後有待考究,而這具身體的主人也叫明軒,今年十六歲,由於長相俊秀在街上做兼職發傳單時被星探發掘,經過一番考慮,一周前剛剛加入一個叫輝映的影視公司,據說這個公司是想打造一個仿照隔壁泡菜國的偶像男團,所以找了將近一百個條件不錯的十四到十八歲的男生進行一年的培訓,最終通過一個出道實錄的綜藝,在最後兩個月選出五人出道,相關的預熱介紹在最近一段時間就進行了大量宣傳,原主也是在了解這方麵的消息後,才決定加入,因為這對他來說是一個很重要的機會。
記憶中原主是孤兒院出身,按照孤兒院規定,十八歲後就要自力更生並且搬出孤兒院,在孤兒院這麼多年最近兩年才能夠做一些兼職工作,可是高中學業各種資料費以及平時生活的其他費用基本已經把攢下的錢花光,高中還有兩年,以後的學業肯定會更加緊張,如果要上大學的話,開支也不會小,不上大學,憑借高中學曆也很難找到好的工作,經過這一番考慮,加上成為公司的練習生包食宿,而且如果每個月能拿到各項評比的前三名,公司還會有一定的獎金補貼,各種福利的誘惑下,原主懷著期待加入輝映影視公司,成為了一名練習生,可是練習生也沒有那麼簡單,由於孤兒出身以前沒接觸過歌舞方麵的訓練,基礎很差,跟上訓練的進度都很難,其他練習生很多都參加過歌舞方麵的興趣培養,有著一定的基礎,這就給了原主很大的壓力,為了做到最好,每天拚命練習,每次都加練到深夜,短短一周的功夫就把自己累倒了,昨天練習舞蹈時因體力不支暈倒了,所以今天老師讓他休息一天調整好狀態,而原主就這樣由於過度疲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