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曉蓮 常江
摘 要:收入分配公平性集中體現在收入分配起點人們獲得收入的機會均等,它決定了分配過程進而決定了分配結果。本文從收入分配起點的機會均等來研究我國目前收入分配的問題,從地區、城鄉和行業的角度對我國目前收入分配領域中機會不均等情形進行分析,最後提出實現收入分配起點機會均等的途徑。
關鍵詞: 收入分配 分配起點 機會均等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國民收入不斷提高。然而,收入分配領域存在著許多問題,集中體現在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社會階層固化,貧富差距過大等,並成為當前社會的熱點問題,直接關係到社會穩定和國計民生,並引起了學界的充分重視。筆者認為,收入分配領域存在的問題主要由收入分配起點的機會不均等所導致。所謂機會均等,是提倡完全競爭,權利平等。對機會均等的認同,對最後收入分配的結果也會有更多的認同。在一個理想的社會,由於機會均等,不同人群會因為家庭、曆史的原因存在收入差距,這些先天的差距可以通過市場的公平競爭得到修補,從而實現經濟發展過程中收入分配總體上的公平與公正。實際上,分配起點決定了分配過程進而決定分配結果,是收入分配領域中十分重要的環節。對於收入分配鏈條中分配起點機會均等的研究有助於實現分配過程和分配結果的均等和公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與現實意義。
一、我國收入分配領域中分配起點存在的機會不均等
市場經濟要求的公平是市場競爭主體和個人之間是否實現了機會均等,機會均等意味著每個市場經濟的利益主體都有平等的權力和機會為社會做出貢獻,都有平等的機會獲得收入的可能。市場經濟的公平在於承認個人先天差異的基礎上,保證後天的競爭環境和規則盡可能地一致,保證每個人都有最大的實質性自由,市場參與者擁有公正的社會規則以及平等的發展機會,從而形成良好的收入流動機製,進而發揮自身最大的潛能。機會不平等的背後實際上剝奪了人們的選擇權利,也意味著剝奪了人們參與市場平等競爭的機會和資格,從根本上製約和阻礙了收入流動。本文從地區、城鄉和行業之間的機會不均等對我國收入分配領域中存在的機會不均等問題進行分析。
(一)地區的機會不均等
我國收入分配領域中地區的機會不均等主要體現在國家政策傾斜帶來發展機遇的不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采取東部地區優先發展戰略,先後在沿海地區建立了特區、開發區和開放城市,並給予這些地區一些特殊優惠政策。享受特殊政策的地區在投資環境、引資條件、市場進入、特許經營、財稅優惠等諸多方麵擁有其他地區所不具備的優勢和特權,借此從國內外吸引大量資本,以此推動本地區的經濟發展。資本的單向流動又會引致資源的單向流動, 其結果導致發達地區愈加富裕,貧窮地區日益貧窮。隨後,我國陸續實行西部大開發戰略,中部崛起和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雖然從全國範圍內看政府政策都盡量做到公平,但是由於各地區地理位置自然資源經濟發展的基礎和自然環境的不同,東中西部發展政策的時滯導致東中西部差距很大,並且政策傾斜力度也有所不同。各地區之間經濟發展呈現不平衡狀態,東部地區居民收入增長迅猛,中西部地區居民收入處於明顯的滯後狀態。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來看,東部與中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由2001 年的1.46:1 拉大到2009 年的1.66:1。東部與西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也由2001 年的1.39:1 攀升到2009年的1.47:1。東、中、西三大地區的農村人均純收入差距更懸殊。居民收入差距呈現出“西低東高”的趨勢。我國居民收入地區差距除表現為東、中和西部地區居民收入差距外, 不同省份間也存在差距。據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農村純收入低於4000元的7個省區無一例外是西部省區,城鎮居民收入人均最高省份上海市與最低省份甘肅省人均收入差距是16778元。
(二)城鄉的機會不均等
近年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張,已成為中國經濟發展中最令人關注的焦點。城鄉收入差距從2000年的2.79倍拉大到2009年的3.33倍,收入差距拉大的趨勢日益明顯。麵臨如此嚴峻的城鄉收入差距問題,究其根源在於收入分配領域中城鄉機會不均等,主要體現在戶籍製度,教育以及社會保障製度等方麵。
1.從20 世紀50年代開始, 我國製定實施了嚴格的城鄉分割的戶籍製度,農民被剝奪了平等的參與收入分配的權利。改革開放以來,農民進城的戶籍壁壘已經出現缺口,但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仍是一種體製外的暫時流動,流入城市的農民並沒有被納入到正式製度範圍之內。目前,我國戶籍製度仍阻礙著勞動力的自由流動,造成勞動力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機會不均等,農民處於被動不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