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沒有來過這個城市了,這座小城已經比二十年前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可趙春虎沒有一點少小離家老大回的感慨。對他來說這座城市的記憶隻有爺爺奶奶和那個藍色的身影,卻都不是什麼好的記憶。
夏日,這個城市的夜晚降臨的特別遲,空中微微飄著雨絲,路麵微濕。開車到位於市中心的酒店。這個酒店大概是這個小城市裏最豪華的,可在趙春虎的眼裏也就勉強看過眼,和秘書小李在電話裏交待了一些工作後小李問到酒店是否滿意,趙春虎伸手掀起了床上的被子和床單看看說“湊合吧,反正我後天就回去啦。”掛掉電話卻毫無睡意,也許是認床,索性站在窗前俯瞰城市萬家燈火。不知是不是萬家燈火看多了,睡夢中竟然夢見自己站在一扇窗前,窗內是燈光下一個人的剪影。
第二日是個晴天,去找負責拆遷奶奶老房子的房地產公司,開車在街上轉悠了半個小時也沒有找到那家房地產公司,拿出地址看看好像有印象,可是抬頭看看街道又覺得陌生,自己嘲笑自己,本來對這個城市就不熟悉,何況中間還隔了這麼多年。其實辦這些事本不必他來,也許他老了,最近老想去以前的事,所以他來了,想在拆遷之前再看看以前的住地方。
跳下車站在路邊想找一個人問問,遠遠的看見一抹藍色的身影慢慢走來,恍惚間又看到以前巷子口的人,不覺已向那個穿藍裙子的女孩問了路,邊問邊仔細的打量女孩,“從這兒往前直走第一個口是四條胡同口,穿過四條巷,向左過馬路就是棗林巷啦。”女孩指著前方說。趙春虎忙不迭道謝,女孩轉身準備離開時趙春虎下意識的問到“你媽媽是不是姓李?”女孩有些莫名其妙,不過還是回答到“不是呀?”趙春虎心中悵然若失。
按照女孩所指,找到了位於棗林胡同的房地產公司,辦完所有的手續,走出大門,沒有開車,沿著胡同繼續走,他想看看記憶中的那個地方,隻是不會遇到記憶中的那個人。
記得那條巷子似乎就在這附近,沒有問人,隻是憑著記憶走,遠遠的就看見一條長長的巷子,和記憶中的有幾分相似,慢慢的走近,滿眼的斷壁殘垣,到處是大大的拆字,沿著巷子走到盡頭,突然一片開闊場地上兩棟小樓,就是這裏,記憶湧上心頭,記得那時候,穿過細長的巷子就會看到那抹藍色的身影,總是在小樓前忙碌,似乎總有幹不完的活,那時候趙春虎不知道,她真的是有幹不完的活。每次看著她的身影走向後麵的小樓,卻從沒有見她抬頭看他一次,對於家庭優越的他怎麼都不會想到她根本無暇顧及其他,隻想早點幹完活,擠出看書的時間。
離開時已經是下午兩點,趙春虎不知不覺竟在那棟小樓前站了五個小時。記憶就像汛期的大壩,打開泄洪閘瞬間傾瀉而出。這裏他們一起牽手走過,擁抱過,哭過,笑過。沒有想到過了這麼多年,當站在這裏時記憶竟然變得清晰起來。
不覺饑餓,不想吃飯,開車隨意在街道遊走,沒有目的,沒有方向。想起了前妻林海麗的話“你愛的不是我,你愛的是你想象中那個和我相似的幻想。”當時自己對此嗤之以鼻,因為很久以來自己從不認為那時的感情是愛情。可是這麼多年過去了自己才知道那是最純潔的愛情,以至於自己不自覺的尋找那個身影,隻是當時不知道、
和林海麗離婚後,自己交過很多女朋友,也許應該說有過很多女人,卻始終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很長一段時間以為自己在找林海麗的影子,想過和她複婚,不過最終沒有如願,因為林海麗再婚了。對她的再婚心中竟然沒有一絲波瀾,突然就那麼明白了自己愛的不是她,那自然找的也不是她的影子,可自己的愛呢?很久後才知道丟在了這座城市。
記得那時銀行工作的父親接受上級安排去了比較偏遠的小縣城,而母親則由單位保送去了北京進修三年。父母都無暇照顧他,就把他轉學到爺爺奶奶這裏上高中。初到這個城市沒有特別的好朋友,每天自己一個人上學放學,覺得特別的孤獨。那時每天成群結隊的學生中總是有一個藍色的身影和他一樣一個人走。起初覺得很奇怪不由自主的就注意起了她。她總穿藍色的衣服,梳著馬尾,辮子又粗又黑,讓人有一種想摸的衝動,也許正是因為這樣才更加注意她。慢慢的他竟然發現她的家就和他是前後樓。其實也不怨趙春虎注意她,每天放學走到這條巷子時就隻剩他們倆了。
慢慢的發現她每天回到家先幹家務,而且總有幹不完的家務,星期六星期天也總能看到她忙碌的身影。不知道什麼時候他開始想引起她的注意,有意無意的在她麵前晃,可她的眼裏隻有家務,從來沒有發現他。他想和她說話,可是沒有機會,她總是低頭匆匆的走過,從不理身邊的人。
那時候沿著長長的巷子慢慢的走,當快到的巷子口時,最先進入眼睛的就是那一抹藍色,藍色的上麵是黝黑黝黑的不停晃動的辮子,他喜歡站在巷子口看她在自家門口忙碌身影,喜歡看她赤腳在洗衣盆裏,滿盆的泡沫包裹著她的雙腳,喜歡看她晾衣服時,陽光照在不同顏色的衣服上,印在她的臉上一會兒紅一會兒藍,喜歡她額頭的汗水在陽光下閃光,喜歡她因為幹活而變得潮紅的臉,喜歡她踮起腳尖伸出胳膊努力夠東西的樣子。有很長一段時間他的閑暇時間在看她中度過,那時他以為自己太寂寞了,太孤單了。他總在想她怎麼會有那麼多的活,可後來他又慶幸她有很多的活,這樣他就可以經常躲在巷口悄悄的看她了。很多年後想起來時,總覺得那時很幼稚,以為兒時那種青澀的情感不足以稱為真正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