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到了城裏,他去了一個看起來很破的旅館問了一下,一夜二十塊錢,他用自己僅有小學三年級的數學知識算了一下,他的錢隻夠在旅館住五六天。
住哪裏不是住?他到街頭抱著自己髒兮兮的布包睡了一夜……
到城裏的第二夜他還是在那裏住的,城市燈紅酒綠,喧囂的人群一波一波的說笑著從他麵前過去,這些都和他沒有一毛錢關係。
他是一個土包子,這個世界很大,很漂亮,可要是想要享受這些,都需要人人唾罵髒的東西--錢。
他在街上找了三四天工,每天白天吃點自己從村裏帶出來的黃麵饅頭,在街邊就著水龍頭喝幾口涼水,夜裏躺在大街上,無論城市的夜有多麼喧囂,多麼熱鬧,都擋不住一個身冷心冷的羨慕的眼光。
他第一次知道,原來活著這麼難,在村裏他都沒有意識到,自己來到城裏原來隻能活成這般光景……
終於,他找到了工作,一個小飯店裏的傳菜工,一個月三百塊錢工資,他找到這個工作的時候幾乎覺得世界都明亮了。
小飯店裏隻有他一個被雇的人,活很重,老板是個厚道的人,看他年紀小,常常給他多盛飯,老板娘卻是個心黑的人,髒活累活都交給他,一個月三百的工資,這在駝哥看起來像是巨款的工資,老板娘卻覺得他是個傻子。
後來在這裏整整工作了一年,也在小飯店的後廚後麵的小屋子睡了一年,他終於不想在這裏了……
這一年裏他改變了許多,這花花世界向他緩緩展開了一角,亂花迷了眼,他開始不滿足了,他要見識見識這個世界……
真誠的婉拒了小飯店老板的挽留,在老板娘仿佛看白眼狼一樣的眼神中,他帶著自己來時的布包離開了,這個時候,他已經有了兩千塊錢的存款。
帶著這兩千塊錢,他先去了趟銀行,給他名義上的父親轉了一千五百塊錢,他覺得了了一件事情,他來城裏的時候是他父親的一百塊錢讓他活了下來,這個恩他得還,他那洗得發白的布包裏有個小本子,裏麵記錄著一筆一筆的數字,這是這麼多年以來他父親給他寄的每一筆錢。
一共一千塊錢,他還了一千五,多出來的五百算是謝謝他生了自己。
他從銀行出來的時候,覺得自己真的是一身清了,自此以後,他誰的帳都不想欠,誰的情都不想承。
再後來,他有了新的工作--看場子。
這是他在城裏認識的唯一一個朋友幫他找的,說是朋友,其實就是個混社會的,收他做了小弟,但他心甘情願。
這一行在他眼裏簡直就是神仙般的生活,每天隻用吃飯喝酒泡妞,手裏還有大把大把的鈔票揮霍,他確確實實的動了心,也確實過了幾天好日子,當時在他心裏,這種日子神仙來換他都不願意。
直到……他跟著他那個所謂的老大打了一場架,被打的鼻青臉腫,腦袋上還縫了幾針,他知道了這一行不好過,甚至比他在村裏還難。
這時候他猶豫不決了,一方麵害怕,想要抽身,另一方麵他舍不得瀟灑日子,他窮怕了,這一行危險是危險,但來錢快。
於是他一直猶豫,猶豫啊猶豫,最終他還是沒抽開身,確實抽不開身了,入行簡單抽身難,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願意抽身,就有人不願意他走。
他索性也不再想著走了,全心全意的混起了這一行,他在落魄的時候跑到外地躲過風頭,也在城裏最高檔的酒店享受過一條龍的服務,曾經到城郊高速口上劫過道,他低落到最卑微的塵埃裏,也高高在上到雲端過。
大起大落間,他懂了越來越多的東西。
古人說: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
他在剛滿二十的時候,就懂了,他這一輩子,就是在這一行裏打拚了……
五年,整整五年,他終於從小弟熬成了一個小頭目,也在這一年,他有了他人生的第一個轉折點。
他替一個老大頂了鍋,進了號子,那個老大向他許諾了榮華富貴,也向他許諾了一個他夢寐以求的位置。
他也想過不頂,可不行,身不由己,於是在半威脅半誘惑下,他老老實實的進了號子,蹲了整整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