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營改增”初試經曆了什麼?(2 / 2)

其三,從試點效果看,首先受益的是製造業服務業分離企業,一部分服務企業目前實際稅負並未降低。如試點後谘詢企業稅率由5%變為6%,在扣除部分抵扣因素後,實際稅負反而增加了。此外,融資租賃、交通運輸類企業的稅負上升也較為明顯。

其四,增值稅條例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可選擇按照營業額的3%繳納增值稅,但不得進行增值稅抵扣。因此沒有完整會計製度的小微企業無法享受增值稅抵扣優惠,反而在與大中企業競爭中喪失了部分議價的能力。

(二)試點政府所麵臨的問題

其一,對於政策解釋的權威性不足。“營改增”試點剛剛實行,很多企業在執行中碰到一些法規不明確的問題。若能在短時間內給予企業一個比較權威的答複,對於試點企業的實際運作和“營改增”試點的順利推行至關重要。

其二,不同部門之間的協調性不足。稅製改革牽涉到各層麵的不同部門,在試點實行期間,需各部門之間加強溝通和協調。在實際操作中,各部門應當協調好各自職能以確保“營改增”政策的順利施行。

其三,政府和企業溝通渠道的暢通性不足。在試點過程中,企業遇到各類財稅谘詢服務熱線和財稅網站解決不了的疑問,隻能通過稅務專管員層層向上反映,不僅耗時長久,最終回複也不一定明確,企業積極性會被挫傷。

三、對“營改增”政策繼續推行的建議

(一)逐步完善各項政策規定,做好政策試點的先發效應。一方麵,為繼續順利推行“營改增”,必須逐步完善政策中各項規定,使政府、稅務部門和企業做到有據可依,同時完善稅法以形成一條完整的增值稅抵扣鏈條,有條不紊的將“營改增”從試點推行至全國。另一方麵,由於稅製改革涉及麵較廣,利益調整複雜,為保證順利實施,在部分地區和部分行業開展試點十分必要。

(二)結合已有問題,有針對性地及時解決。對於企業反映相對集中的問題,政府有關部門應盡快搭建溝通平台,保持順暢的交流機製,及時進行宣傳和政策解讀。一是考慮到稅務專管員和稅務局時間、人力有限,政府可委托中介公司開展政策宣講普及,以彌補在政策宣講及推廣中的不足;二是在試點初期,針對政策執行過程中較集中的問題,保持政府部門之間、政府部門與企業和中介之間溝通順暢。

(三)盡快統一政策解讀,加強稅收專管員培訓。財稅部門應盡快統一對“營改增”試點方案和實施細則的政策解釋,進一步培訓各區縣財稅專管員,增強政策解讀的權威性和財稅專管員對於企業在實際運作中的指導作用。同時結合實際操作盡快編製發布“營改增”業務手冊和辦事指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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