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這才仔細瞧了一眼這位夏捕頭,此人穿著一身捕快公服,身材健碩,比陳明高了半個頭,臉上留著一部絡腮胡,相貌俊朗,而且臉色出奇的紅潤,仿佛像擦了口紅和腮紅一般,看著年紀不大。
嗯,刮了絡腮胡肯定是個美男子,差點都把我給比下去了。但我還是比他帥了那麼一點點,不過一定不能讓他剃胡子,要不然我還真不好混了!
陳明回過頭,對著正在曬草藥的吳又可說道:“吳老,我去薊州縣裏住幾天,您放心,過段時間天氣轉暖了,我便來接你,咱們一同返鄉!”
“行,過兩天我會到縣裏找你,給你換藥。”
“多謝吳老,那小明就先告辭了。”
吳又可揮了揮手。
陳明回屋拿了錢袋,還有自己的監生符劄,便走到夏捕頭麵前說道:“本公子不習慣和別人同騎一匹馬,特別是男人,所以委屈下夏捕頭,為我牽馬吧!”
“理當如此,能為公子牽馬,是夏某的榮幸,公子,請上馬!”
“很好!會來事兒!我看好你!”
再次告別過吳又可,兩人便往薊州縣裏趕去。
陳明剛剛突然改主意,其實是因為想到了昨天晚上的計劃。他定的食腐而生的計劃,這裏就有他所需要的東西——人口。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清朝會在今年的十二月份開始圈地運動,北京城到山海關之間的這十幾個州縣,正是圈地運動的中心。滿人的圈地運動,名義上是說將北京城附近的州縣的無主荒田分給東來諸王、勳臣、兵丁等,實際上哪管你有主無主,畫了圈的就是無主的,其中的主人趁早滾蛋,滾蛋了那不就是無主了嗎?像通州統共就五千餘頃地,開先圈了三千頃,而後又圈了二千四百頃。那還要人活嗎?
那些失去了土地的佃戶,少部分還能投充到滿洲新主人手下為奴,還有飯吃。大部分隻得流離失所,當個流民,消失在曆史的角落。
這就是我在大明朝腐朽的屍首上啄下的第一塊腐肉!
台灣此時還在荷蘭人手裏,不過荷蘭的勢力範圍隻是在台灣南部的高雄附近,而台北地區還有大片的衝積平原等著我去開墾,隻要將京畿地區的人口遷移到台灣,我就能夠起步,而後就可以將荷蘭人攆出台灣,徹底占據台灣。
……
兩人進了縣城,夏捕頭對著陳明說道:“陳公子,縣衙就在前麵不遠,夏某便先送你過去,您親自跟縣尊大人談吧……”
陳明坐在馬上翻了個白眼,“這都午時了!我不吃飯啊!走!去你家吃飯!“
夏捕頭苦笑著說道:“陳公子,我家的粗茶淡飯不合您的口味,再說了,您見了縣尊大人,自有縣尊大人請您到鳳棲樓宴飲的……”
陳明打斷了他的話,“廢話少說,在吳老家我睡覺的時候,就聽見你著急回去吃好吃的,說!是不是偷偷殺牛了!見麵分一半,給我碗牛雜湯喝過過癮,我好久都沒吃牛肉了!”
“公子明鑒!夏某可不敢偷殺牛!夏某又沒靠山,家裏世代都是捕快,這要是因為饞嘴,把祖宗傳下來的飯碗給弄丟了,那可真是得不償失了,家裏老母隻是給我鹵了豬頭肉……”
“我的乖乖!這麼好吃的東西,本公子當然要去蹭飯了!說的本公子的口水都要流下來了!前頭帶路!讓本公子嚐嚐你家的豬頭肉有什麼不同!能讓你在辦差的時候都那麼惦記!”
夏捕頭苦著臉,沒辦法,隻能將陳明往家裏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