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之初的美國出現了兩類銀行,即由州議會特許成立的商業銀行和由美國國會法案批準成立的美利堅銀行。

隨著1793年以後商業的日益繁榮,一大批銀行經各州特許紛紛建立。這些特許銀行幾乎都是私營的,有權發行自己的紙幣。一些投資者從自己的財產中拿出一部分金銀作為啟動資本,然後開始吸收存款並進行貸款。這些貸款通常是自償的,因為它們連接了生產和銷售,支持了貿易信貸,並為日益商業化的農場主提供資金以度過播種與收割之間的困難時期。到了1860年,1,500多家州級銀行平均發行六種不同麵值的紙幣。大部分紙幣在遠離發行銀行的地方隻被折價接受,因而不了解紙幣實際價值的人往往會吃虧。經營不善或破產了的銀行的紙幣有時仍繼續流通很長時間。同時,造假幣也一直是個問題。造假幣者中的一些人專門負責製造,而被稱為“假幣使用者”的另一些人則諳熟假幣流通之道。

另外一種銀行為美利堅銀行,它既是商業銀行又是準公共性質的中央銀行。1791年,美利堅第一銀行經國會特許成立,它的成立應歸功於亞曆山大· 漢密爾頓。他就任財政部長不久就對新生的美國麵臨的財政問題以及銀行業的經濟意義顯示出極強的洞察力。美利堅第一銀行在運作上很像是一家私人銀行,可以印製紙幣並依據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承諾放貸。與通常的商業銀行不同的是,它擁有聯邦政府作為合夥人和頭號客戶。它充當了聯邦政府的財政代理:為政府保管稅收收入,替政府辦理賬單支付,並為政府執行各種金融保管任務。作為回報,政府將現金存入美利堅第一銀行,從而使該銀行有了巨大的金融基礎。由於美利堅第一銀行經聯邦特許可在各州設立分行,而通常由各州特許成立的銀行隻能在其州內經營,所以相比之下,美利堅第一銀行有很大的競爭優勢。美利堅第一銀行因而逐漸演化為銀行的銀行,把握著監督較小的商業銀行的權力。

1811年,乾坤得以扭轉——國會決定不再為美利堅第一銀行續簽特許狀。反對意見部分來自反聯邦黨人士,特別是托馬斯·傑斐遜,他們將美利堅第一銀行視為捍衛大政府與經濟集權的堡壘。州級特許銀行同樣強烈反對,他們對美利堅第一銀行所擁有的實際的和他們想像出來的管理權忿懣不已。

在美利堅第一銀行終結後的五年中,該銀行支持者的諸多擔憂成了現實。盡管戰爭造成了混亂,但州立銀行的數目幾乎增至三倍。已發行流通的銀行券的數額由3,600萬美元上升為7,600萬美元。銀行體係所持有的金銀實際上減少了。結果,銀行業的結構嚴重削弱,而1814年的銀行擠兌迫使大多數銀行背棄自己的法定義務,拒絕將銀行券兌換成金銀。如果有一個強大的中央銀行,其管理層堅持謹慎地發行銀行券,那麼防止銀行券的迅速膨脹則是可能的。

1816年,按照創建美利堅第一銀行的思路,國會特許美利堅第二銀行成立。艱難的開端過後,美利堅第二銀行在聲名顯赫的費城人尼古拉斯·比德爾強有力的管理下奪回了在銀行界的特殊地位,帶來了隨後十幾年的聯邦政府的經濟穩定。

與美利堅第一銀行一樣,美利堅第二銀行也有對頭。對於美利堅第二銀行持有政府存款的特權,商業銀行通常憤憤不平,它們認為政府存款本可以成為自己的儲備金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美利堅第二銀行不得不對抗來自一位相當能幹的政治家安德魯·傑克遜總統的強烈反對。早在1828年傑克遜總統就宣布了他的目標,此時距給美利堅第二銀行重發特許狀還有整整七年!1832年贏得大選後,傑克遜便立即著手盡可能地依法把聯邦財政與國家銀行分離開來。他把政府存款從美利堅第二銀行取出,放到他自己在全國各地的“寵兒銀行”中去。

如果說毀掉美利堅第二銀行是愚蠢的行為,這一蠢行的代價就是數十年的金融動蕩。這些年間大多數州都嚐試了某種形式的自由銀行製度。通常在這些州法律允許任何人設立銀行,前提是銀行券的發行要有證券支持,證券由州銀行主管部門保管。一些實行自由銀行製度的州,如路易斯安那,可誇口自己在保護銀行主顧方麵很成功,其他州則成了野貓銀行設立者的避難所,以密歇根州最為突出。美國聯邦儲備係統1913年誕生之時,自由銀行時代顯然已拖得太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