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讀

公車改革破冰

如何防止“拿補貼坐公車”?

《關於全麵推進公務用車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製度改革方案》下發,要點是:取消一般公務用車,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司局級每月補貼1300元,處級800元,科級及以下500元,中央國家機關2014年完成改革。公車改革到位後可以節約多少財政資金?這既包括增加的開支,如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等,也包括節約下來的費用,如車輛購置費和運營費,未來公車更新換代會帶來的開支,省掉的油費、停車費,及司勤人員薪酬補助、住房補貼等開支。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算了一筆細賬,以中央國家機關單位本級為例,以涉改車輛上一年在中央級的實際運營經費支出及相關人員經費支出總額為基數,以今後僅需於年度內開支的所有公職人員的交通補貼發放數來對衝,可算出相對應的實際支出總規模將從基數水平下降約7%。而且車改後,公車即便達到更新年限,也不會花公款更新換代,此項可使中央國家機關減少相關行政經費開支的幅度,從7%提升到27%左右。此外,車改還要加上參改車輛處置(如拍賣)帶來的收入,每年新建停車泊位的費用等開支,同時還要減掉司勤人員安置等成本支出,賈康認為,考慮這些因素後,綜合節支率可提到50%左右。如果以此前一則測算全國公車費用3000億元計,車改到位後,每年將減少的支出超過1500億元。如何防止“既拿補貼又坐公車”?國管局有關負責人稱,一是要嚴格核定車輛編製;二是要嚴格執行公車定點保險、定點加油、定點維修和節假日封存停駛等日常管理製度;三是執法執勤用車要統一噴塗標識,嚴格限定在一線執法執勤崗位使用。1994年,中辦、國辦頒布《關於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被視為中國公車改革的發端。2011年《政府工作報告》,首次寫入了“積極推進公車製度改革”,但計劃於2011年出台的改革方案一直沒有麵世,地方試點也無疾而終、相繼擱淺,堅持下來的僅有杭州、溫州等少數地區。

多部委分歧過大

不動產登記條例擱淺

本該在6月30日之前出台的《不動產登記條例(征求意見稿)》至今未能麵世,引發各界猜測。據悉,與方案相關的各部委之間出現過大的意見分歧,造成了登記條例沒能如期上報國務院。目前,由國土資源部、住建部會同國務院法製辦、國家稅務總局等有關部門負責起草的登記條例,依然在內部征求意見過程中。各部委對於不動產登記的分工已有安排,具體方案為:住建部、國家林業局、國家海洋局等需配合國土資源部做好各自所在領域的不動產登記工作,而受人關注的農業部則要在5年後將其掌握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力和信息係統等核心資源交給國土部。事實上,2007年《物權法》頒布時即提出了統一不動產登記製度,然而其後卻毫無進展。而產權清晰的必要性日益緊迫,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完善產權保護製度”、“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健全自然資源資產製度”等基礎性工作,就需要有清晰的不動產登記製度來保障這些市場化資源配置的關鍵環節。在國土部一位官員看來,“微妙的修改顯示出各自的利益,總登記範圍太廣大了,把總登記修改成初始登記,其實是給自己部委留下了後路和權利,我把最開始的登記讓給你國土部,後麵的登記歸誰還不確定,按照不動產的分工,不動產登記隻是模糊地要求住建部協同國土部做好不動產登記,以穩妥為名義最大的保護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