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離婚談判之三(2 / 2)

張雲凱也表現得很堅決:“好,就這樣說定了,不過人家好像是五點鍾下班,四點鍾去民政局好像有些晚了,不如這樣,我三點鍾開車到你們超市外麵接你,我們到民政局最多三點半,這樣在時間上就比較充裕了。”

“好,我同意。”肖倩倩說罷就“哼”了一聲往廚房裏走,好像要去燒水洗漱。

“喂,等等……”張雲凱竟然追上了兩步叫住了肖倩倩。

“你還有啥子想說的,盡管說,趁早。”肖倩倩停步轉過身來望著他。

“剛才一急,把兩個重要的問題搞忘記了。”張雲凱目不轉睛地望著她問:“我想問一下,我們的家庭財產都還沒有分割好呢?還有孩子的問題?”

“我不是已經表過態了嘛,我不但會滿足你的離婚要求,還會滿足你想要孩子的期望。我已經說過了,我一個女人家在超市這種兩班倒的地方上班,帶著一個孩子生活確實很不方便,而且以後也不好嫁人,你想要孩子好就留給你好了。”肖倩倩神情冷峻地說:“至於家庭財產的分割問題,現在這個問題不好辦,這是你的問題,因為你拿不出三十萬,所以,離了婚以後,我還得在這裏住下去。你什麼時候能夠拿出三十萬來給我,我立馬就走人,絕不拖泥帶水。”

“啥子呢?你說離了婚你還住這裏?”張雲凱傻了眼。

“是啊,這房子有一半的產權屬於我,你又不能盡快給我三十萬讓我走,我不在這裏住去哪裏住呢?我有房子不住,難道還要花一千多塊錢的冤枉錢去外麵租房子啊,我傻呀?我說的是中國話,難道你這個正宗的中國人聽不懂嗎?”肖倩倩仿佛一個女老師在給小學生上課似地開始給他指點迷津:“我已經想好了,我看你三五年恐怕也拿不出三十萬來給我,所以我想,我暫時住在這裏也好,因為我確實舍不得離開孩子,住在這裏,我可以像原來一樣一有了時間就照顧照顧孩子。孩子現在實在是太小了,等他長大了懂事了才離開他,我心裏也會放心一些。這樣吧,我們雙方可以寫一份協議書,注明我暫時住在這裏的條件,當然也注明等你能夠拿出三十萬給我我就離開的一些條款,免得以後我們雙方扯皮。”

張雲凱無言以對,他既想離婚可又拿不出三十萬給她讓她走,他真的感到很是不知所措呢,現在聽了這個女人的一番話,竟然覺得有些道理,而且這也不失為一個具有暫時性的兩全其美的方案。

“怎麼樣?”肖倩倩斜視了張雲凱一下問:“你要是同意我提議的這個方案,明天你休息就在家裏把協議書寫好,我下班回來看了覺得可行就簽字,如果有什麼地方不合適,我們再商量修改。”

張雲凱歎了口氣道:“好吧,隻好暫時這樣了。”

第二天肖倩倩照常上班,張雲凱在家裏耍雙休日,他就真的醞釀起離婚協議條款起來。主要的條款有以下兩條:

第一條:經過雙方協商,孩子張強歸男方張雲凱所有。

第二條:現在男女雙方兩人的共同財產就是現在住的這套七十五平米兩室一廳的房子,價值六十萬,房子的產權一人一半,離婚後女方肖倩倩暫時住在這裏,等男方張雲凱湊起三十萬給女方後,女方就拿錢走人。

因為這兩個條款是最關鍵的,所以必須寫清楚,至於什麼撫養費和探視權這些條款以及那一萬多塊錢的存款問題,張雲凱覺得還是等肖倩倩下午回來和她商量好了再寫上去也不遲嘛!

下午肖倩倩下班回來,看了看張雲凱寫的幾個條款卻沒有異議,然後她就提出自己的意見,把撫養費和探視權的條款補了上去,她的意見是在她離開這裏以後願意每個月給兒子五百塊錢的撫養費和每個星期探視兒子一次,張雲凱自然同意了她的這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