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中國書法對佛法的融合
藝林漫談
作者:個三
當代書法界普遍認同書法是一門漢字書寫的技藝,其師法“傳統”,作“帶鐐之舞”,從而“技進乎道”。在這種概念與邏輯思維的指導下,書法家們日夜沉浸於傳統碑帖,鑽研“十八般”技藝,然將技藝爛熟於胸後,總還是與“技進乎道”的日子遙遙無期。我們對書法之“法”及其“道”的理解,是否存在某種局限?結合對書法發展史與當下書法現狀的審視,經過多年的思考,筆者發現在密切發展過程中,書法對佛法進行了諸多融合。以下試作拋磚引玉之談,並祈方家批評、指正。
一、中國書法與佛法存在血脈共通的發展關係
一是中國書法與佛教的發展是同期共振的。雖然現在所說的書法資料自殷甲骨刻辭算在內,但秦之前,至今可見的書法資料大多為刻辭、銘器、勒石之類,在湖南省長沙發掘出的“戰國筆”是國內目前發現的、最早的毛筆實物,與“尖、齊、圓、健”的毛筆工藝還存在不少距離,如此有點簡陋的毛筆,很難依靠它來落實或實踐秦以後諸多書法技法與理論。事實上,秦之前,除秦李斯的《用筆法》之外,也沒有更多的書法理論來支撐起這個時代(含秦以前)的書法格局。
佛教於東漢明帝永平年間(公元58-75年)傳入中國並開始在中國發展,相傳明帝遣使者往西域求佛法,使者用白馬駝回諸多佛經,迦葉摩騰和竺法蘭兩位印度僧人於洛陽白馬寺翻譯出中國第一部經書——《四十二章經》,以及其他佛經。自漢至宋(公元前202—1279)1500年時間,書法才走上實踐與理論成就相得益彰的、蓬勃興盛的發展道路。簡牘、刻石、金文、磚文、瓦當、碑刻、摩崖、墓誌、造像等各類“書作”豐富之極,篆、隸、楷、行、草諸體皆備,出現了《四體書勢》《草書勢》《非草書》《筆陣圖》《四體書勢》《草書狀》《書論》《書賦》等重要理論,湧現了崔瑗、張芝、智永、“初唐四家”、李邕、張旭、懷素、顏真卿、蘇軾、米芾等名傳千古的“書家”。這個時期基本完成了書法所有“規定動作”,之後,“書家”無不是在這個“規定動作”內進行運動與創新。
據著名哲學家、宗教學家、曆史學家任繼愈《中國佛教史》對中國佛教發展史分期。公元前1世紀—3世紀 ,佛教的大乘和小乘教在中國的發展地位已確立,此時期,正值漢朝;公元4—6世紀,是中國佛教發展的黃金期,正值魏晉南北朝時期;公元7—11世紀,是中國佛教完善發展並向朝鮮、日本輸出轉移的時期。也有將中國佛教發展分為傳入期(漢朝前202—220年至東晉317年-420年)、獨立期(東晉317年-420年至隋唐581年—907年)、融合期(隋至宋明)三期的,對照佛教發展史與中國書法發展史,不難發現,中國書法與佛教的發展是存在同期共振現象的,它們都在這個時期達到了各自的發展高峰。
我們不妨關注下在中國書法史上有傑出成就與地位的魏晉南北朝時期,也正是中國佛教發展的黃金期。漢末儒家正統觀念的崩潰,三國時期,研究《般若》(即般若學)開始成為一門獨立學問,這是佛教以純理論形式進入上層社會的開端,至兩晉,般若學是佛教中的顯學。如接近王室而又影響極大的名僧是支遁(314—366),字道林,“時人評他不減王弼,比作向秀。與王洽、劉恢、許珣、殷浩、桓彥表、王敬仁等一代名流過往甚密,尤為謝安所重,郗超、王羲之等師其學說”(任繼愈《中國佛教史》)。佛教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可、接納,走入迅速發展的軌道,與此時期書法所達到的傑出成就,以及此時期出現的偉大書法人物與佛教存在密不可分的關係,也印證了這個時期的中國書法與中國佛教的發展形成了同期共振。
二是書法與佛教存在共同發展的主要載體。抄經殊勝在佛教中是一種可感應、有果報的功德,是佛教徒與諸多社會人士深為喜愛的、方便易行的佛教法門之一。諸多能書者喜好結交僧友,也樂意或應邀、或主動地為僧友抄經,撰寫塔銘、寺記、院碑之類的文字。如王羲之抄《黃庭經》、李邕抄《金剛經》等多不勝數。除了能書者個人自覺的抄經活動,更有朝廷組織的大型抄經活動。如甘肅敦煌莫高窟發現由武則天為去世的父母做功德而組織的抄經活動,其中虞昶(“書家”虞世南的兒子)、閻玄道(“畫家”閻立德的兒子)均受命參與了該次宏大的抄經活動。能書者留下大量的佛教經典、塔銘院記、僧人碑傳等佛家相關的文字,基本上都成為書法史上的經典之作,在傳世書法作品中占有很大的比重。
中國佛教傳入日本、韓國,為日本帶去了漢字與漢文化,日本僧侶與佛教徒學著抄經。有研究者認為漢字在日本國得到有效使用,就是從抄經開始的,並催生了書寫藝術。
三是佛法在書法理論與實踐上得到闡發。一方麵,佛教思想影響書者的意識,如宋朝蘇軾、米芾、黃庭堅等三大文豪,常與禪師相酬往,有許多禪趣並生的故事流傳於世。如米芾從守一禪師之《龍井方圓庵記》有悟,乃以方圓概宇宙之萬有,將方圓之理融通於書法之中;如黃庭堅行草書《龐居士寒山子詩》:“我見黃河水,凡經幾度清,水流如激箭,人世若浮萍,癡屬根本業,愛為煩惱阬,輪回幾許劫,不解了無名。”充滿佛理禪機。蘇東坡《洞庭春色賦》雲:“悟此世之泡幻,藏千裏於一斑,舉棗葉之有餘,納芥子何其艱。”發人深省。明朝董其昌以行草書蘇軾帖“假借四大以為身,心本無生因境有。前境若無心亦無,罪福如幻起亦滅”。佛法與書法通過能書者的積極參與,進行了很好的融合。
另一方麵,佛家抄經“入定”的功夫,為書者所借鑒,並在諸多書論中得到闡發和印證。如漢朝蔡邕《筆論》雲:“書者,散也。欲書先散懷抱,任情恣性,然後書之;若迫於事,雖中山兔毫不能佳也。夫書,先默坐靜思,隨意所適,言不出口,氣不盈息,沉密神采,如對至尊,則無不善矣 。” 王羲之《題衛夫人〈筆陣圖〉後》雲:“夫欲書者,先乾研墨,凝神靜思,予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動,令筋脈相連,意在筆先。”唐朝李世民《筆法訣》雲:“夫欲書之時,當收視反聽,絕慮凝神,心正氣和,則契於玄妙。”歐陽詢《八訣》雲:“澄神靜慮,端己正容,秉筆思生,臨池逸誌”。從這些書論可以看出,書法和佛法皆須“入定”。佛家的“入定”是為了排除妄念而入佛道,而書家“入定”則是為了高度集中思想,憑借對客觀世界、人情物理的形象思維,產生頓悟,使書法創作活動達到入妙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