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11月15日全文發布,引起了全球媒體的廣泛關注。《決定》2萬字左右,涵蓋15個領域、60個具體任務,每一句話的內涵十分豐富。它是8500多萬中國共產黨人用使命和擔當作出的戰略抉擇,它是13億中國人民以智慧和力量寫就的改革宣言。那麼,它將如何改變我們的生活呢?
政績考核將不再唯“GDP”論英雄
《決定》提出,完善發展成果考核評價體係,糾正單純以經濟增長速度評定政績的偏向,加大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產能過剩、科技創新、安全生產、新增債務等指標的權重,更加重視勞動就業、居民收入、社會保障、人民健康狀況。
專家指出,這意味著中國各級政府的政績考核今後將不能再唯“GDP”論英雄。“在考慮如何實現經濟增長的同時,各級政府必須高度重視包括環境、生態、安全生產甚至新增債務等指標,任何以犧牲環境、人民健康等為代價創造的‘GDP’,再不能成為官員升遷的‘墊腳石’。”G20與新興國家發展戰略研究中心主任、經濟學家張其佐表示,這一新的“指揮棒”將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影響巨大。
國企民企不再有老大老二之分
《決定》提出,公有製經濟和非公有製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
對此,浙江迷西仕服飾公司董事長餘強春十分興奮:“遇到貸款、拿地、繳稅,民企總覺得矮人一等,期待全會後這種不公加速打破。”《決定》起草和修改的親身參與者、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也表示,過去講過“非公有製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從來沒有與公有製經濟放在一起講,而這次放在一起,十分鮮明,沒有老大、老二之分了。
民間資本可設立中小型銀行
《決定》提出,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學院院長宋清華表示,“政府允許民間資本設立銀行,一是欲打破中國銀行業的壟斷格局,二是希望新設立的銀行能夠更好地緩解民營企業、小微企業融資難。然而,我們不能指望新設的民營銀行能很快打破我國銀行業的壟斷格局,而必須寄希望於現有銀行體係的市場化改革。”
“保護財產權”兼顧外國資本
《決定》提出,完善產權保護製度。公有製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製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
專家表示,這樣的規定,可以說給私有產權、外國在華產權提供了更為明晰的自我保護的法律武器。這個也許就是外國媒體,包括美國、英國、法國等等在中國有很多投資的國家,都高度評價此次《決定》的原因之一,因為這讓他們更有安全感了,雖然外國在中國的投資,一直都是很安全的。
積極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
《決定》提出,國企紅利上繳比例2020年要提到百分之三十,積極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並明確了國有資本繼續控股經營的自然壟斷行業改革內容。
混合所有製經濟是指財產權分屬於不同性質所有者的經濟形式。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部部長馮飛認為,國有資本監管從管企業為主向管資本為主轉變,有利於從整體上發揮國有資本的重要戰略性作用。
股票發行將推行注冊製
《決定》提出,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係,推進股票發行注冊製改革,多渠道推動股權融資,發展並規範債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股票發行由審核製向注冊製過渡,並不意味著發行標準降低和監管放鬆。相反,注冊製對事後監管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以更加嚴格的監管維護市場健康運行。這要求證監會的職責隨之發生根本性變化,監管重心後移。
“證監會需要把更多精力由審批轉移到查處市場違規行為、打擊證券犯罪和維護市場‘三公’等方麵。”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說。
水電氣價由市場決定
《決定》提出,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製。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
“重點領域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既保障穩定供給,又促進了產業結構調整和節能減排。”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所原所長周大地說,“但水、電、油、氣等也屬於民生必需品,加大對困難群眾補貼,製定科學、公平、人性化的改革方案是本輪資源價格的應有之舉。”
將擴大自貿區試點
《決定》提出,建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推進改革開放的重大舉措,要切實建設好、管理好,為全麵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在推進現有試點基礎上,選擇若幹具備條件地方發展自由貿易園(港)區。
上海方麵此前推測認為,3年之內中央難批其他試點,但《決定》則明顯透露出,其他地方申請自貿區獲批不會很遙遠。社科院一位知情人士向媒體透露,一些地方的自貿區申請方案已獲中央非正式肯定。它們不一定跟上海一樣承載著綜合開放探索任務,而是根據自身優勢,進行不同內容的開放試驗;廣東獲批第二家自貿區試點的可能性最大,因為深圳前海地區較早地進行了金融和服務業開放探索,而粵港澳自由貿易的重要性在此次《決定》中也得到明確重視,“擴大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開放合作”。
首提“加快房地產稅立法”
《決定》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建立全社會房產、信用等基礎數據統一平台,推進部門信息共享。
在業內人士看來,簡單的兩句話已透露出房地產稅收體係和調控思維都將有新的調整。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表示,這意味著房產稅不會立即擴大征收範圍,必須先立法進行規範;目前不適合對個人自有住房征收房產稅。
亦有行業人士指出,這是中央文件首次提出房地產稅立法的問題。此次提法,回應了房產稅開征的合法性、公平性的訴求,是稅製改革中的一大亮點。在陽光100置業集團常務副總裁範小衝看來,“加快房地產稅”立法,是樓市長效調控機製一個新的突破。如果今後房產稅全麵實施,政府靠地價來維持土地財政的行為將得以轉變。
城鄉建設用地同權同價
《決定》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製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
“土地同權同價令人期待,希望盡快讓農民更多享受到土地紅利。”陝西省商南縣任家溝村黨支部書記汪裕禮說。國土資源部土地爭議調處事務中心主任孫英輝表示,“同地同權同價,頂層設計與基層實踐相結合,賦權於民,以平等的產權、同等的收益為基礎,向城鄉一體化總目標邁進。”
農房農地能抵押能擔保
《決定》提出,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製度,選擇若幹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
安徽淮南市鳳台縣農民殷孝英近日很高興,因為有政府部門的人來對她的農房進行測繪及估價,告訴她這個房子在銀行能值幾十萬元。老人家說把房子賣了就去城裏和孩子們團聚。
“決定準確把握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平等發展權問題、市場經濟核心的產權問題,使我國城鄉統籌進入一個新時期。”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宏觀室主任黨國英說:“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顯示了土地製度改革的一個方向。”
保障農民工同工同酬
《決定》提出,維護農民生產要素權益,保障農民工同工同酬,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機構農村存款主要用於農業農村。
大小城市門檻“高低有別”
《決定》提出,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創新人口管理,加快戶籍製度改革,全麵放開建製鎮和小城市落戶限製,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製,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製特大城市人口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