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吳放歌來喀秋莎並不是完全為了找妮子,他是來應酬的。以往的他,不喜歡應酬,除非必須參加的。病愈後思想忽然有了轉變,用他的話說:應酬都是必要的,能辦事的當場辦事,不能辦事的也可以作為人脈儲備嘛。原則一改變,行為就要改變,以前他一周來喀秋莎一兩次,現在是從周一到周四,天天不落,甚至周末也要來加個班,不過那時通常會帶上穀子。周末是陪妻子的時間,這個原則不能變。其實應酬未必都要來喀秋莎,隻是他現在貴為局長,自然首先要照顧自己的企業,他甚至對在全局職工幹部大會上說:“現在農場那邊咱們局自己的唯一的實體,大家的婚喪嫁娶朋友應酬什麼的,都盡量弄到哪裏去辦,能打折優惠不說,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嘛。”對本單位的是如此說,對外自然更不用提了,凡是和藥監局有業務的,需要應酬交際吃飯的,隻管在喀秋莎定位子就是了,反正早晚也得去。
其實最早的時候妮子也是無心之舉,她雖然聰明,但心計和經驗還遠不如雲柔,綠鬆石首飾的事,到有打扮是她自己入了自己的套,雖說因禍得福避過了何海豹的一輪懷疑,卻眼睜睜的看著妮子上位,心裏自然是不痛快的,終於有一日忍不住了。
那一日正好是立冬,喀秋莎要做三天的狗肉席。其實吳放歌喜歡狗,不忍心那這種善良忠誠的動物來做菜,可是這段時間偏偏有省上的接待,隻得順勢而行,特聘了兩個朝鮮族廚師,專門操辦狗肉席。
吃喝完畢過後,已過了午夜,吳放歌自然又留宿在喀秋莎。他和妮子雖然沒有明著雙宿雙飛,可隻要他一留宿,隻要不是妮子值班,鐵定也會一會兒就跟著消失,大家都知道她在哪兒,這明的淺的也算是一種規則了。
何海豹貪嘴好酒,遇到隻擺三天的狗肉席自然不能放過,邀著三朋四友的第一天就到了,結果吃的歡喜,而且大醉,狗肉又是陽熱之物,他自覺的感情很好,於是哄走了朋友,去拉著雲柔循環,不成想又是銀樣蠟槍頭,二十秒鍾的功夫就交賬,之後就是鼾聲如雷,酒氣四溢。把雲柔整了一個不上不下,幾乎把銀牙都咬碎,接連兩天都渾身的不痛快。隻是這幾天接待的都是大人物,隻得強顏歡笑地候著,好容易狗肉席最後一天熬過了,又看見妮子在洗手間裏哼著歌悄悄的化妝,於是就再也按耐不住,恨不得先把妮子掐死再說。正在此時何海豹恰好打了電話來問:“今晚你回來不?”聽語氣,又醉了。
雲柔肚子裏正有氣呢,又嫌二十秒的老公不爭氣,就氣鼓鼓地說:“我的仙人呢,你知道我這幾天忙著狗……”
話未說完就聽何海豹哈哈大笑說:“哎呀哎呀,你別急嘛,我就是問問,幾個朋友約我去定鎮吃土雞,我怕你回來了家裏沒人嘛。”
“行!吃吃吃,吃死你!”雲柔罵了句就掛了電話,然後氣鼓鼓自言自語地說:“土雞土雞,就你那二十秒,那不是浪費錢嘛。”說著又想起妮子來,當年可不就是土雞惹的禍嗎?想著,實在氣不過,從抽屜裏拿了房卡去了吳放歌的房間。
雲柔一直有吳放歌房間的房卡,但有段時間沒用了。平時妮子去吳放歌房間的時候都是用的客房部的總卡,所以兩人倒也不衝突。雲柔開了吳放歌的房門,徑直往裏闖,果然如腦海中想的,眼前是一片的綺麗景象,隻是妮子騎在吳放歌身上,動作並不似想象中的熟練。
妮子見雲柔氣鼓鼓的闖了進來,當場就嚇著了,趕緊從吳放歌身上下來,拉過被子護了胸。雲柔就罵道:“護什麼護!不都是女人嗎?快給老娘滾!”
妮子畢竟怕雲柔,被她這一罵就想跑,可吳放歌畢竟穩得住,一把摟了她,不讓她走,還用挑釁的目光看著雲柔。妮子於是就縮在吳放歌的懷裏發抖,等著那一場暴風雨的到來。
雲柔和吳放歌對視了很久,手足也不由自主的發抖,根本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辦,反正不敢上去打妮子,看這架勢,真打起來吳放歌肯定會護著妮子的,可又不甘心就這麼扭頭出去,這一出去以後恐怕就進不來了,正猶豫間,隻聽吳放歌輕聲說:“幹嘛?還等我幫你脫衣服?也可以,不過你得靠近點兒啊,臉上在給點笑容。”
雲柔一聽,就想起以前吳放歌說過“姑嫂同床”的玩笑話,看來這家夥不完全是開玩笑的,說不定早有預謀呢。唉……這難道都是前世不忠的報應?那今世做下的孽報應又在哪裏呢?雖然滿腦子裏想的都是‘不’,可她的手卻不由自主地開始解自己的衣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