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人踩著高跟鞋,一身紅色旗袍,扭著蠻腰,走到暗道下麵,雙眸中透著一股狠勁,死死地盯著頭頂上的暗道口,好久又哼了一聲,轉身向著長廊的另一頭走去,很快就消失在走廊的盡頭。
長廊中隻剩下一句戲嘲在回蕩,“這樣才有趣。”
我彎著腰在按道理摸索著前進,由於沒有火把照明了,我也不敢貿然走得太快,隻能一點點嚐試著向前爬。
到現在為止,我能模糊的感覺到拐了三個轉角,然後麵前就是這一筆直的通道。
我不禁納悶,這鬼樓看著是聽大的,但是頂多也就三層樓那麼高罷了,哪裏有這麼長的路。
難不成我現在已經在地下了?
這樣想著,我又向前爬了了一段路,通道一抖,我能明顯的感覺到,筆直的路麵變成了斜坡,前方的盡頭,好像有那麼一丁點的亮光,很模糊,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到。
我估摸著距離能有五百米左右,想也不想,就悶頭向著那亮光爬去。
人就是很奇怪的生物,對光的渴望遠遠超過其他生物,人類沒有光就什麼也做不了。
從古人類第一次發現火可取暖可烤食的時候,人類就注定要與光相生相惜。
終於快到跟前的時候,我實在累得不行了,蜷著身子在這麼狹窄的通道裏前行,說不出的累。
我一鼓作氣,一口氣爬到光亮跟前。
這光亮是從外麵的射進來的。
我伸手摸索著麵前,發現全是一堆石頭,我順著那拇指大小的縫隙向外望去,發現石頭後麵好像是一個洞穴的樣子。
一時間,我也不管什麼洞穴不洞穴的了,隻要能離開這鬼地方,我比什麼都高興。
想到這,我嚐試著去推眼前被一堆石頭堆砌的牆壁,試了一下,沒成功。
想來著洞穴的石壁肯定是被故意堵上的,不然也不會如此費力,而起在這麼狹窄的地方根本伸展不開,又力量也沒地方使,畢竟我的力量可以和屍體相媲美了。
一次嚐試失敗後,我也不泄氣,拿出刀子找了一個縫隙插了進去,之後刀柄在外麵,然後我向後退了幾步,雙臂反手撐地,用另一隻沒有受傷的腳,瞄了瞄刀柄,然後集中所有力氣到右腿上,狠狠地踹了下去 。
我這一腳踹下去,那刀柄直接沒入進了,麵前的石壁,轟的一聲全部塌了,碎成大小不一的石塊散落在地上,等到塵土散去,我才狼狽的爬了出去。
起身,拍拍身上的泥土,我先是嚐試著活動了一下腿,發現有點僵硬,動作都不麻利,想來是在暗道裏保持一個動作爬行時間太長造成的。
可喜的是,腿上的傷好的七七八八了,已經沒有大礙了。
這時候,我才轉著身子,環視四周。
結果,一隻腳下一空,險些掉下去。
我低頭一看,才發現,自己站在洞穴外麵的邊緣地帶,下麵是深不見底的黑霧,而我四周岩壁上有著數不清的洞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