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想到勇猛絕倫的常遇春竟然這麼怕吃藥,難怪在草原上一直說自己沒有病。扔下藥碗,他張著血盆大口哈著氣,言辭含糊的道:“苦死了,這都是俺的報應啊!拿酒來!”
他伸出大手猛地從常茂手裏搶過酒碗,一大口灌進嘴裏,不過這次他卻把酒水含在嘴中多時才緩緩的咽了下去,讓舌頭享受著那美妙的味道。
“真是痛快!”常遇春看看那隻剩下一半的米酒,吩咐道:“茂哥兒,再去給爹斟滿!”
見常茂動也不動,常遇春又去吩咐常升,“老二你去!”
常升一拱手,“爹爹恕罪,後天就要開學了,先生交代的課業孩兒還沒有做完呢。”說完就衝著常森打了個顏色,哥倆趕緊的溜了。
常茂這才反應過來,忙追了上去,“老二,有什麼課業不懂的大哥來幫你!”
“混蛋玩意兒!沒一個孝順的!”常遇春脫下腳邊的鞋子,朝著哥三個逃離的方向扔了過去,“嘿嘿……還是老二最機靈!”
常遇春重新的躺回到椅子上,端起所剩不多的米酒輕啜兩口,滿臉的享受。花廳外麵突然響起一陣急促的腳步聲,這腳步聲他聽了多年再熟悉不過,連忙的把剩下的米酒灌進嘴裏,把酒碗塞到花瓶後麵,重新躺回椅子上假裝睡覺。
常夫人快步到了屋裏,看看椅子上的常遇春,沒好氣的道:“莫要再裝睡了,以為喝得米酒我就聞不出來嗎。”
老常睜開眼睛哈哈的笑道:“還是夫人的鼻子靈!就一碗米酒隻喝了一碗!”他倒不是怕老婆,少年夫妻兩人感情深厚,隻是不忍婆娘傷心罷了,“茂哥兒的親事怎麼說!”
常夫人給自己灌了一碗茶水,氣呼呼的道:“不提倒罷了,聽你一說我滿肚子都是氣!”
能成功的把自己的女兒包裝起來推銷給馬大腳,足見常夫人是個賢惠能幹的女人。閨女的婚事上心,兒子的婚事一樣的上心,走門串戶的暗暗相看了不少的姑娘,馮勝家的千金早就入了她的法眼。
馮勝,定遠人,元末大亂與其兄馮國用組織武裝結寨自保,在老朱還在淮西小打小鬧的時候,兄弟二人就投奔了老朱,比常遇春還要早,算是元老功臣。
兄弟二人原本都是讀書人,算的上能文能武,尤其是馮國用既能戰陣殺敵攻城略地又能出謀劃策運籌帷幄,最早向老朱建議占據應天進取天下的就是馮國用。
可惜天妒英才,馮國用年紀輕輕不過三十六歲,就暴病死於軍中。順便提一下,他的女兒就馬度的好兄弟沐英的老婆。
馮國用死後,馮勝接掌他的職位,為老朱征戰多年功勳赫赫,此次出兵北伐馮勝任右副將軍,馬度北上之時馮勝正留守開封。
老朱曾給麾下將帥排過位,馮勝位列第三位居常遇春之下,足見老朱對他的信重,後來老朱大封功臣,起初公爵隻封六人,馮勝毫無疑問的占了一席。
常夫人眼光很高,不僅看姑娘的人品更看對方的家世。馮家地主出身耕讀傳家,眼下雖然不及丈夫位高,但同樣得老朱重用,要是能和馮家結親絕對是強強聯合。
常遇春覺得要是能成了這樁親事也不錯,沒有什麼意見,可眼下看常夫人的口氣似乎出了什麼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