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丹尼斯李因為自己的事情,也很忙,慕容霆同樣很忙。

至於那個落青青,這段時間,也不知道在耍什麼陰謀,有什麼打算,卻也沒再見到她。

雖然表麵上,看著很平靜,但溫馨卻覺得,似乎有什麼事情將要發生。

周末休息,溫馨坐在床上,和往常一樣,打開電腦,打開網頁,興致勃勃的看起了小說,她發現,現在的她,愛上了小說,也沉浸其中。

人的大腦可以儲存很多的東西,這裏麵便有人的記憶,可是當有一天你的記憶隻有三天,三天之後便會化為零,重新開始,你會怎麼辦?你又會做什麼?沒人知道。就算是我,也不知道。

……

“孟琳,這是我上周從你這借走的書,還給你,不好意思哈,我都忘記了!”周夢瑤看著孟琳,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頭道。

孟琳看著手中的書,靜止了三秒鍾後,她抬頭看著麵前這個女孩兒道:“沒事,你這不是還給我了嗎?”

“孟琳,其實我真羨慕你,隻有三天的記憶!”周夢瑤拉著孟琳的手說道。

孟琳笑著搖了搖頭道:“其實這並沒有什麼好羨慕的。”

“嘻嘻,也是,那我先不和你說了,我去忙了!”

“嗯,去吧!”

看著女孩兒的背影,孟琳拿起桌子上的一個皮質的本子,打開本子翻看著,少許,她看到本子上寫著一行字“三月四日借給周夢瑤一本書。”

合上書,孟琳將書放好後,便繼續在電腦上敲著沒有寫完的小說。

是的,她會把自己記不住的事情全部記在一個本子上,每一件事情,無論大小,因為她的記憶隻有三天,三天一過,全部忘記,記憶歸零。

現在的她是一名自由撰稿人,會給一些雜誌投稿,當然,她寫的小說都是中短篇小說,因為長篇小說對她來說實在不可能完成,以她三日的記憶來說,實在困難。

而她每天都會來到公寓對麵的咖啡館敲字,這裏對她來說是可以放鬆心情的地方,盡管每三天都會有一種新鮮的感覺。

說起這家咖啡館,孟琳之所以會來這裏,完全是因為它的名字,記憶咖啡館,或許是因為自己的特殊原因,所以她對記憶這兩個字格外親切。

而這家咖啡館的老板張叔與服務生周夢瑤便是與她最熟悉的兩個人,自然也是知道她這個病的存在的兩個人。

“小孟,又在寫小說呢?”張叔將一杯咖啡遞到她身前,然後坐在她對麵笑著問道。

孟琳將筆記本推到一旁,端起咖啡喝了一口,然後享受的道:“是啊!這不是編輯催得緊,非要我在這幾天趕出一篇來,不過還好,我這僅存的記憶裏麵還有些存貨,所以趁著明天到來之前盡快寫完。”

“明天啊!”張叔感歎一聲,隨即突然道:“小孟啊!你多大了?”

“我?”孟琳怔了怔,隨即朝著筆記本看了看,才道:“我是大學畢業的時候得的這個病,那一年是2010年,我20歲,現在是2016年,所以我是26歲。”

瞧著孟琳有板有眼的分析的模樣,不禁無奈的笑道:“二十六了啊!時間過得真快,你來我這咖啡館也有五年了吧!這五年我是看著你一點點走過來的,眼看著你就要三十了,你說你是不是也該找個男…”

“張叔!”孟琳笑看著張叔道:“我的情況你又不是不知道,難道你覺得會有哪個男人喜歡自己的女朋友三天就忘記他?如果我是男人,我都不會喜歡我這樣的女人。”

看著孟琳那有些自嘲的樣子,張叔真的很心疼,孟琳這個女孩兒長的好看,學曆又好,還有自己的職業,可這麼好的女孩兒怎麼就得了這麼奇怪的病呢!

搖了搖頭,見孟琳又繼續寫起了小說,張叔便也沒再多說什麼,站起身子離開了。

敲好最後一個字,孟琳從頭到尾捋順了一遍後,便發到了編輯的郵箱,然後端起咖啡,喝掉最後一口涼掉的咖啡,合上筆記本,轉頭看向窗外,略顯疲倦的臉上頓時被霞紅浸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