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已經是中午十二點鍾左右,仆人送進飯來。那是滿滿的一碟肉。碟子的直徑大約有24英尺。和農民一起吃飯的有他的妻子、三個小孩和他們的老祖母。他們坐了下來,農民把我放在桌上離他不遠的地方。桌麵離地有30英尺高。我怕得不得了,怕跌下去。農民的妻子切了一小塊肉,又弄碎了一些麵包放到我麵前。我對她深深鞠了一躬,就吃了起來。女主人叫女仆拿了一隻小酒杯來,斟滿了酒。我很吃力地兩手捧了酒杯把酒喝了下去。大家笑了起來,這一陣笑聲差不多把我的耳朵都震聾了。

吃飯時,女主人的愛貓跳到她懷裏來了。我聽見背後一陣鬧哄哄的,就像12個織襪工人在幹活。回頭一看卻發現是貓在那兒打呼嚕。據我的估計,那隻貓大概有三頭公牛那麼大。

午飯快要吃完了,保姆懷裏抱著一個一周歲的小孩走了進來。他一看見我就大喊起來,要拿我當玩具。母親隻知道溺愛孩子,就把我拿起來送到孩子跟前。他立刻攔腰抓住了我,把我的頭放在嘴裏。我大吼起來,嚇得那個小淘氣一鬆手就把我丟了。要不是他母親用圍裙接住了我,那我一定會跌死的。

午飯後,我的主人外出監督雇工工作,他囑咐妻子一番,要她小心照顧我。我十分疲倦,很想睡覺。女主人體會到了我的意思,就把我放在她自己的床上,又拿一塊潔白的手帕給我蓋在身上。那塊手帕比戰艦上的主帆還要大,而且粗糙得多。

我大約睡了兩個鍾頭,一覺醒來,發現自己孤伶伶地在一間兩三百英尺寬、兩百多英尺高的大房間裏,躺在一張20碼寬的床上。忽然,兩隻老鼠緣著帳幔爬了上來,在床上跑來跑去亂嗅一陣。有一隻幾乎跑到我的臉上來了,我驚得跳了起來,趕忙抽出腰刀來自衛。這兩隻可怕的畜生竟敢對我兩麵夾攻,有一隻已經用前爪抓住了我的衣領,幸虧它還沒來得及傷害我,我就把它的肚子剖開了。另外一隻看到了同伴的下場就趕緊逃走,可是它的背上也挨了我一刀,血涔涔地流了出來。我看它似乎還有口氣,就在它脖子上猛砍了一刀,這才結果了它的性命。大功告成以後,我慢騰騰地在床上走來走去,平定呼吸,恢複精神。這兩隻畜生有大狗那麼大小,可是比狗更加凶猛。

女主人沒多久就到房間裏來了。她見我全身是血就趕緊把我拿在手中。我一方麵指著死老鼠,一方麵笑著做手勢表示我沒受傷。她高興極了,就叫女仆用火鉗把死老鼠夾起扔到窗外。

我在這家住了兩個多月,主人就帶我到全國各大城市去表演。十月,我們到了首都。主人要我每天演出十場。我每天勞勞碌碌,不到幾個星期我的健康就發生了相當大的變化。我胃口很壞,瘦得幾乎隻剩下一把骨頭了。那農民看見我這個樣子,斷定我快要死了,就討價一千塊金幣把我賣給了王後。兩年以後,我才有機會回到了自己的家鄉。

(選自《格列佛遊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