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婭七歲那年,隨父母出席蔡九的四十歲壽宴,席間,蔡九問:“阿婭,喜不喜讀書?”
舒婭正啃著蛋糕,粉嫩的小臉上還粘有一粒奶油,聽見蔡九頭問話,猛搖小腦袋說:“喜歡的。”
蔡九被她不一致的言行給弄糊塗了:“到底是喜歡還是不喜歡呢?”
舒婭不好意思的對著手指,精致的臉蛋笑出兩個小梨渦:“我喜歡上學,可我不喜歡做作業,不喜歡考試。”
蔡九總算聽明白了,又和言悅色問:“那長大後想做什麼呢?”
舒婭拍拍胸口,豪情萬丈:“我要向爸爸學習,做個很有錢的有錢人,誰聽我的話就給誰零花錢用,誰不聽話,哼,我就扣他的零花錢。”
蔡九和舒恒哈哈大笑,那個時候的蔡家和舒家還算不上名流豪門,雖然很有錢,卻很土鱉,人生最大的樂趣就是大把的摟錢,再大把的散錢。若幹年後,有個名詞恰如其份詮譯了這類人的形象——土豪。蔡九和舒恒街頭混混出身,都沒有讀過多少書,隻是抓住了那個年代的好時機,憑著一股敢拚敢闖肯吃苦的狠勁,硬是創下了一份不菲家業。因此,在父輩的耳濡目染之下,小小的舒婭也頗具土豪氣質。。
“好,好孩子,有氣魄。”蔡九讚揚,隨即話語一轉,“不過,要成為一個有錢人,一個很有錢的有錢人,是要吃很多很多苦的哦!”
舒婭眉頭緊擰:“比吃許多許多的苦藥還要苦嗎?”
“吃點苦藥算個什麼苦喲,你九叔我十五歲出來混飯吃,風裏來,雨來去,上刀山,下火海,整整吃了十幾年的苦,才成為一個比較有錢的人。”蔡九唏噓不已,捋起衣袖,上麵傷疤縱橫,“這個,是我和你爸當年在俄羅斯邊境販買皮貨時,對上地頭蛇,狠幹了一架留下的紀念。”他又扯開胸襟,胸口一道疤痕又深又長,“這個,是我當年帶著一幫兄弟送貨去西藏,碰上路匪,被砍了一刀,差點把命玩完……”從一無所有的小混混拚搏成一代大土豪,是蔡九這輩子最引以為傲的事,一提起想當年,難免滔滔不絕,“再有——”
眼看他幾乎要去解腰間的皮帶了,舒恒趕緊製止:“九哥,兄弟們都知道您太不容易了,想當年為了咱們大家不再被人瞧不起、四處受氣,您帶著大夥兒滿天下闖出路那陣子,上刀山下火海算個啥,一根毛都算不上。”
其他人也紛紛附和:“就是就是,毛都算不上。”
舒婭咽了咽口水,小聲問:“有沒有比一根毛更容易的辦法?”
“有,當然有,”蔡九笑眯眯:“阿婭有沒有聽過這句話,男人征服江山,女人征服男人?”
舒婭大眼睛眨吧眨吧,不明所以。
蔡九循循善誘:“你爸用了十多年時間,征服了一大堆人,才創下今天這份家業,你媽征服你爸一個人,用了十分鍾,你爸的人和錢就全都是她的了;一個人和一堆人,十分鍾和十幾年,哪個更容易搞定?”
想起平日在家裏,爸爸對媽媽百依百順;出門在外,別人對媽媽禮遇有加。舒婭茅塞頓開:“我明白了, 九叔您的意思是與其自己爭取成為有錢人,不如找個有錢人當老公,對不?”
蔡九欣慰:“瞧,多聰明的孩子,一點即通,阿恒,後繼有望呀。”
舒恒一臉自豪:“那是,我們家阿婭聰明漂亮,誰都沒得話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