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2章(1 / 1)

日期: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七日

天氣:我討厭今天……

在高速公路上狂飆時速一百七的感覺,原來沒有想像中的刺激,充斥在心裏的,反而是痛覺,溢出心湖,泛濫成災的痛覺……

我相信她,卻也不得不相信我的眼睛。

我以為她討厭他,我以為她不會在意他的存在,我以為她會跟我一樣,隻把他當做一種考驗,我以為我為她做的她都懂,隻是因為空間的因素,她不能在第一時間收到我的關心與愛護,我以為我以為的是對的……

從早上八點開始開車,到她家時,已經是十二點四十四分了,一路上,高速公路塞得亂七八糟,但我的心情卻沒有因為塞車而有一絲一毫的影響,反而愈接近台北,心裏愈高興,總是想著:再沒多久,就可以看見她了,看看她驚訝的表情、載著她到處走走,一切的想像,都美得不像話。

隻是,我就站在她家門口,從中午十二點四十四分等到晚上十點,她才出現在我麵前,原本看到她,我會是很高興的,這世界上有哪個人看到自己喜歡的人還會心情不好的呢?

我想就隻有我而已,並不是不想看見她,而是不想看見坐在她背後,讓沒有駕照的她載回來的他。

他就是珍珠男吧?我想。除了他,我不知道還有多少人是我的敵人。

他是一號敵人嗎?那表示還有二號、三號、四號、五號……

我是不是該高興啊?

自己的女朋友有這麼大的吸引力,有別的男孩子欣賞她,那表示我的眼光不壞是嗎?也表示我的能力不錯,可以追到這麼一個優秀的女孩子?

狗屁一堆,安慰自己也該看情況吧!

她到底是誰的女朋友,我已經沒有把握回答自己了。

再一次,雨又救了我,否則如果讓她看到我的淚水,我的不敗戰績就毀了,我可不希望這輩子有機會讓她看到我的眼淚長怎樣,尤其是因為她而掉下來的眼淚,那表示不爭氣、表示沒用、表示懦弱……

表示我已經愛她愛到超過自己的極限……

就因為如此,所以我不想承認,我不想讓淚水成為我傷痛的佐證,我不想在我心碎欲裂的時候,看見她純真惹憐的眼睛,還有她讓人毫無抵抗能力的眼淚。

所以,我讓我的眼淚躲在雨裏,隻讓自己聽到眼淚在哭泣的聲音。

那把傘,是兩年前她在士林迷路時,我拿給她用過的。

記得那一天,是我第一次確定自己喜歡上一個女孩子的時候,所以,那把傘,算是一個回憶吧,一個我不知道是錯是對的回憶。

他會是個好男朋友吧?至少他在她的身邊,隨時可以照顧她、愛護她,給她第一時間想要的,給她所有她需要的陪伴。

如果我捉不住她、留不住她,我會讓她飛,因為她有自己的翅膀,有選擇屬於自己天空的權利。

昨天晚上的十點零四分,台北下了一場雨,全世界好像都被洗幹淨了一樣,隻剩下我的心,仍殘留著血的痕跡。

我會不會再寫這本日記呢,在我跟她在一起的第十四天之後?我不知道,因為我也害怕著,當我打開日記的時候,我會看見這令人心碎的日期。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七日。

如果她……不,如果你有機會看見這本日記的這一篇,請不要哭,這一篇日記的命運很可憐,因為它已經濕過一次了……

翰聰AM 03 : 44

失戀的時候數花瓣,是一種最棒的自欺欺人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