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6章 文字獄,莫談國事(1 / 2)

沈圖離了九華山後,卻未回成都碧筠庵,而是往浙江而去!

康熙二年,文字大獄《明史》案發。

《明史》案一稱《莊氏史案》,發生在康熙二年。莊氏係指浙江烏程豪富莊廷鑨。生年不詳,約卒於順治十二年。因他重病後雙目失明,故以“盲史自居”,並欲著書立說,傳文後世,明天啟間,內閣大學士朱國楨對明史很有研究,著有《史概》,並完成了紀傳體《明史》,惜未刊印,明亡後,朱氏後人因家道敗落而出售其《明史》書稿。

莊廷鑨本屬當地富戶,遂以白銀千兩購得。此後,他廣聘名士十餘人,晝夜纂修此書,又續寫了天啟、崇禎兩朝史實,攘為己作,改名為《明史輯略》。可是,他未及刊刻就病故了。其父莊允城遵其遺囑,“先刻其書”。

同鄉朱佑明,係另一巨富,出四、五萬資助。莊允城為了抬高該書身價,接連做了手腳。與此同時,他費時五年,以百餘冊為一套,刊行於世,時為順治十七年冬。

該書奉南明弘光、隆武、永曆為正朔,且有指責清朝開國史事的詞句,因此,在全書售出後,一再有人據此恫嚇、索詐錢財。查繼佐等三位學者,因被莊允城私刊其姓名,向學道胡尚衡據文檢舉。但由於莊氏在官場中不斷以重金行賄,事態遂得暫時平息。此後,他又將書中諱礙之處改刊,凡數十頁,繼續印行。

時過未久,貪吏李廷樞、吳之榮認為此書“奇貨可居”,繼續舉發。然而,由於鬆江提督梁化鳳和杭州滿洲將軍柯奎在受賄後的庇護,莊氏仍安坐其間。

吳之榮於惱羞成怒之際,仍欲以此達到他升官發財、官報私仇的目的。於是,他於康熙元年九月特攜該書初刊本入京,向刑部據呈指控,並嫁禍於朱佑明,釀成大獄。

當時,康熙帝年幼,鼇拜等四輔政大臣見狀大怒,莊允城被鎖拿到京,病死於大理寺獄中。

康熙二年正月,清廷再派吏部右侍郎吳達禮等大臣,親赴浙江,辦理此案。至此,凡被此書株連者,均被逮捕。尤有甚者,一人被捕,其家人、親友、鄰居、奴仆等均難幸免。一時間,杭州監獄竟為此而關押了二千多人。朱佑明及其全家被滿門抄斬。

此案原本是在康熙二年六月結案,莊廷鑨、莊允城被剖棺戮屍,允城次子莊廷鉞及其子孫,凡年齡在十五歲以上者,一律斬首,妻、女發配沈陽為奴。餘者,如作序、撰稿、參訂、校對、抄寫、買書、賣書、藏書、刻工、刷匠、送版、訂書等人,無一幸免於難。有關官員,除柯奎、梁化鳳等人外,或斬首、或戮屍。朝野之間,一片恐怖。自此,吳之榮不僅得到了朱佑明的財產,且官至右僉都禦史。

可是,誰讓沈圖到了此地?他又怎麼可能眼睜睜看著文字-獄發生?

在康熙二年正月的時候,在那位吳達禮到浙江之前,沈圖便已經出手,將朱佑明、莊氏兩族千餘人送至南洋避禍。

沈圖此次來到浙江烏程,便是去城外拜祭莊廷鑨、莊允城二人,可是不想,這一拜卻拜出了麻煩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