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陽在江麵上掙紮著,釋放著屬於今天的最後一絲灼熱。
此時的海景用當下最流行的一句詩來形容一點也不過:秋水共長天一色。
我看著此時如畫的風景,內心恬淡。
而旁邊一對三十幾歲的夫妻為了孩子的事情發生了爭吵,聲音越來越大,最後男人轉身離去,留下一臉驚愕的女人和哭泣的孩子。
這一幕,真像一年前的我啊。
一年前的我其實說白一點就是一個非典型的怨婦,之所以說是非典型的,那是因為我有自己的工作罷了。
我叫歐陽岸芷,今年三十二歲,老公叫齊子城,比我大六歲。我們是同事,最開始的相識其實簡單單純,一起上班,互相覺得有好感,在一起聊天的時間漸漸的多起來,周圍上班的同事都看出了其中的端倪,開始起哄,他順水推舟的追求了我,落花有意流水有情,我們就這樣在一起了。
當時我們兩個的感情還被公司的人一陣羨慕,畢竟齊子城人長的挺帥的,專業技術也過硬,我呢,也是男生們當時公認的公司第一美女。至於是否有錢,說真的,那個時候家底還真不是我們衡量愛情的重要標準。
談戀愛這件事,在大家眼中都是幸福的,一開始的我們也是一樣,一樣幸福甜蜜,非君不嫁,非卿不娶。
那是一段年少不知愁的時光,本來我以為這個戀愛至少要談了幾年才能到談婚論嫁的地步,但是沒想到還是出現了意外。
那是我23歲生日的時候,因為我們公司距離縣城比較遠,所以他提議到縣城給我過生,畢竟那是我們交往以來的第一個生日,他可能希望隆重一點。
我呢,因為想著下午就可以趕車回來,也就沒有多想,那天我穿著一件可以兩麵穿的白色羽絨服,那個年代特別流行可以兩麵穿的衣服。
之所以記得如此清楚,是因為那件衣服一直被齊子城珍藏了幾年才丟掉。
那天中午吃的什麼,因為時間太過久遠,我已經不記得了,隻記得那天下午我們回公司的必經之路塌方了。
或許一切是恰如其分的天意,既然是天意,齊子城肯定是不會放過這個機會的,我們去了酒店,一切事情都發生的那麼自然而然,我成了他的女人,落紅灑在了我白色的外套上,所以他才將衣服珍藏。
兩人發生了關係後,他對我更好了,記得有一次我上夜班,人不舒服,給他打了一個電話,他半夜十二點敲開了鄉鎮醫院的大門,為我買了藥,送到公司來。
一直守著我,直到我吃過藥,好轉才回去休息,當時我們雖然在一個公司,但是就職的部門不同,所以宿舍也不同的,他們宿舍距離我們上班的地方至少要走半個小時。
半夜十二點,一個男人走半個小時為你送藥,這份感情對當時的我來說,是真心想和他走一輩子的。
幾年前,人們對物質的要求還沒有那麼強烈,我在不知道他家朝南朝北的情況下,就把自己交給了他,那是一段單純的用情感堆出的兩情相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