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流氓,哦不。
我是個小混混,哦不。
我是小混混的老大。
我叫司馬賢正,17歲,不務正業,混黨,到處結仇,為的就隻是我要做老大!
瓦幫,是我的幫派。我,是瓦幫的老大。
此刻,我無所事事的坐在馬路後的欄杆。兄弟們吸煙的吸煙,哈拉的哈拉,我都隨他們。
“正哥,來根煙?”說話的是我的心腹——程旭。
程旭跟了我好多年,從我以前第一天上中學就認識了他,直到我14荒廢學業他還在跟著我。
“嗯。”嘴裏叼著煙,程旭為我點火。
我吸煙,我喝酒,我賭博,我打架。
我不是小說裏的男主角,很優雅,很體貼,很有錢。我也不會拉小提琴,也不會彈鋼琴,更不會彈吉他。
我是家長眼中的壞小孩,我是父母眼中的敗家子,我是老師眼中的不良少年,我是小孩眼中的大壞蛋,我是警察眼中隨時坐牢的龍頭老大。
即使這樣,可是我還是我哥們的老大,是其他幫派不敢招惹的殘人。
所謂殘人,就是殘忍的人。為何有此說法?
你有看過14歲的黃毛小子獨自一人帶著鐵棍去要挾其他幫派老大放了我兄弟,而且還差點一個不小心送他上了西天嗎?
你有看過一個15歲乳臭未幹的小子為了一個兄弟去跟其他老大鬧了起來,大打出手,一個人獨自麵對一堆巴冷刀受了一身傷就為了一個兄弟嗎?
你有看過一個剛滿16歲的混混去跟人家的老大談判談不妥了,被人家要求過褲襠,反而讓那老大差點生不了孩子嗎?
你有看過一個17歲的小混混從混混升級到老大,還很不要臉的說:不要崇拜哥,哥隻是一陣風的嗎?
沒錯,這就是我。而我嘴裏的兄弟,就是程旭。也許就是這些原因讓他一直追隨著我吧。
嘴裏叼著煙,無所謂的到處望了望,看看會不會看見什麼有趣的事。
突然感覺到一道目光,我望了望,是一間書店。目光的主人是個女生,她望著我,眼睛眨啊眨的。好可愛。
女生也感覺到了男生的目光,眼睛眨了一眨,心想:阿,不能看他,媽媽說這些是流氓,他會打我的!
我看那女的看書了,也沒理她。
“正哥,阿蒙讓我們去一趟pup,聽說那砸場子的今天會來。”程旭
“正好,去會會他。”
“兄弟們,走嘍!”
我現在不是要去pup,是回我們的窩。
我住的這米蘭街,沒什麼特別,該有的都有,唯一最特別的是,我們的窩除了是我們吃喝拉的地方之外,前麵是另一個老大的窩,前麵的老大的窩再前麵是另一個老大的窩,前麵的老大的窩再前麵是另一個老大的窩的前麵還是另一個老大的窩。而我的對麵同樣也是老大的窩,對麵的前麵我不說也知道了吧?
這裏是那些三姑六婆說的**界,他們一直想跟我們這些混幫派的劃清界限。可惜的是,劃也劃不了,為什麼?
主要是因為他們所謂的**界前麵是巴刹,附近是便利店,還有家私店,咖啡室,電腦中心,還有學校。所以你說他們能劃到清界線嗎?當然不能。
這裏的三姑六婆,學生妹,大叔經過這裏都小心翼翼,害怕有個什麼閃失就沒了命。
而我們,混幫派的,稱這裏為黑幫街。
這裏不敢有人惹事,更不敢有人找樁。那麼多**人物在這裏,他敢嗎?
除非他很有背景,來頭很大。
回到了我的地方,大家還是自顧自的做東西,而我去洗了個澡。
“走吧,去酒吧會一會他。”這是我出來後的第一句話。
我們全部手無寸鐵的走去,並不是我們囂張,認為對方打不過我們,而是我們有實力,拳頭都不是蓋的。
當然,如果對方有軍火,我們還是輸家。
“It'smylife,Myheartislikeanopenhighway..........”
還沒進到去就聽到我們的主唱賣力的唱歌。
“阿蒙,那家夥來了沒?”
“正哥!還沒,多五分鍾,我保證他一定現形!”
“他一來到就砸場?”
“對阿!什麼都沒說就砸了!”
“丫的!更本沒把我放在眼裏!你先去忙,這裏我解決。“
“是的正哥。”
懶懶的躺在櫃台前的椅子上等那家夥的到來,他丫的真大牌,還讓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