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財務會計和稅收會計的關係探討(1 / 2)

財經縱橫

作者:黎霞

摘要:為了適應國內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企業會計準則體係正式建立,這一過程中對於財務會計和稅收會計的關係探討可以說是眾說紛紜,理論和實踐表明,兩者之間既有聯係又有區別,本文就兩者之間的聯係和區別談筆者幾點自己的看法。

關鍵詞:財務會計;稅收會計;聯係;差異;協調

中圖分類號:F234.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1)11-0120-01

近年來,國內經濟飛速發展,促進著我國會計改革也在不斷地深入,使得會計利潤與應稅利潤之間的差異暴露出來了。近些年也有很多人研究了這個問題,探討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之間有著怎樣的關係,是否應該將兩者分離。筆者從事會計工作多年,筆者認為兩者雖有差異不過還是統一的,現就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之間的關係,說說自己的幾點看法。

一、財務會計和稅收會計的聯係

1.從稅務會計本身分析兩者之間的聯係

財務會計的信息是建立稅收會計信息的基礎。稅收會計未能超出財務會計內在的規定範圍,稅務會計可以被看作為財務會計的一個組成部分。就營業稅為例,其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從理論依據或是從操作技術等多方麵而言,都是以財務會計的信息為基礎的。大量理論研究和實踐表麵:在企業會計利潤的基礎之上建立出來的財務會計和稅收會計兩者是統一的,不存在明顯的差異,因此,有時在稅收會計報表上,財務會計的核算結果可以直接被稅收會計所利用。

2.從目標定位來分析在我國兩者之間的聯係

會計信息是國家稅收管理的重大依據。在我國現階段,會計信息主要是用來真實地反映財產經營責任,同時作為納稅的信息依據,從這點上看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兩者的區別是不大的。

3.財務目標與稅務目標兩者是可協調的

環顧世界各國的經濟模式和經驗,對於會計目標和稅務目標的關係,有些國家是相互協調的模式,也有些國家有不相協調的模式存在,例如日本和法國會計準則是法製化的,統一計算要求和準則,如此一來稅法要求與會計核算實現了一致性;但也有一些國家如英、美,這些發達國家,強調目標的客觀性、真實性、公允性,並不一定與稅法要求相協調,給會計處理提供了很大的自由度,如此一來,“會計所得”與“應稅所得”之間的差異性就必然較大,其複雜程度也是可以想象的,對核算要求相應提高了很多。再分析國內的情況,我國的會計準則是由政府製定的,具有很強的強製性,這樣一來會計與稅法之間的可協調性就更加充分了。

二、財務會計和稅收會計之間的差異性分析

1.在核算對象上財務會計和稅收會計存在差異

財務會計和稅收會計從核算對象上來看,前者的核算對象主要是企業以貨幣計量的全部經濟活動內容,囊括了企業資金的投入、循環和周轉等一係列過程;後者的核算和監督對象要比前者小多了,僅僅針對的是與國家規定的計稅相關的一些經濟活動,即為納稅人在其生產經營的過程中與稅收相關的同時能夠用貨幣表現的各類經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