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你臉上又添上新傷疤了!”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東西了!”
“你怎的連半個秀才也撈不到呢?”
孔乙己的傷疤越被揭得血淋淋,大家的哄笑越開心,酒店裏的氛圍越歡樂,這種期待與現實的錯位體現在了“笑”,他的尊嚴被一遍遍摧殘,不能進學,他的人生就注定進不了社會上層,就注定隻能“站著喝酒”,他的自我定位與生活現實巨大落差蠶食他的生命,“偷東西”意味他的行為與信仰構成矛盾,這些笑聲無疑不斷提醒他這個矛盾的存在,讓他備受折磨,“眾人,無惡意的人們,卻偏偏反複打擊他最後殘餘的自尊”[2],他的死留下來的隻是粉板上十九個銅錢的欠賬。
可是孔乙己的最後一次出場卻沒有再強調他的長衫了。
“穿一件破夾襖,盤著兩腿,下麵墊一個蒲包,用草繩在肩上掛住”。
是誰剝下孔乙己的長衫,短衣幫舉止是不文雅,甚至可以說是粗魯,對孔乙己的笑也十分殘忍麻木,可是他們本身與孔乙己沒有衝突,不曾對孔乙己動手。孔乙己“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的原因是“偷了何家的書,吊著打”,他是死於“先寫服辯,後來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那些講究禮儀,舉止儒雅的社會上層,原來才是最蠻橫凶狠之徒,在無情的服辯和殘忍的鞭打中,孔乙己的腿折了,長衫應該也支離破碎了。沒有長衫這最後的文化尊嚴支柱,孔乙己的身體與精神都轟然倒塌。最後逼孔乙己走上絕路的正是高貴的被稱為“老爺”的讀書人,那些與他受同樣的文化教育的知識分子,區別是那些老爺們是以所獲得的文化資源圖利,而孔乙己卻堅守文化理想。與這些長衫客相比,孔乙己是有其可愛可敬之處的。
賦予丁舉人們隨意處置孔乙己生死權利的正是孔乙己所信賴的文化,這文化中的等級觀念、等級特權讓孔乙己有冤無處訴,也是這樣的觀念讓孔乙己與短衣幫保持距離,在他的心目中,自己是知識分子,怎麼能和那些“下裏巴人”的“短衣幫”為伍呢?真正掌握話語權的為社會所認同的“文化精英”卻常常忘道而趨利,曲文附勢,這些社會上層人根本不可能認同他。他所信賴推崇的這種文化精神卻隻能讓他充當一個尷尬的生存角色。“穿長衫卻站著喝酒”就體現了應有的矛盾:長衫是文化的符碼,是不能輕易損毀的文化想象,也是自己的生命根基和精神追求的外在標誌。這種文化信念的持守帶來的結果卻是不可挽救的不歸路。
孔乙己生前無名死了也是秋風中飄零的落葉一片,他所信仰信賴的文化沒能讓他擁有自己的名字,他用生命自重身份,卻讓他更快走向死亡。
參考文獻:
[1]錢理群,孫紹振,王富仁.解讀語文[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91.
[2]孫紹振.演說經典之美[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9,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