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市,笙歌夜總會。包房裏,坐著幾個年輕人,每人懷抱一位漂亮的小姐,或唱歌,或劃拳,玩得不亦樂乎。隻有角落裏的一個青年卻無人陪伴,若有所思的看著手中酒杯。他嘴角微翹,那弧度仿佛天生適合微笑。鼻子很直,俊俏的臉孔上鑲一雙清澈的眼睛,黑亮的眼仁裏裝滿精明與睿智,還有一絲這個年紀不應有的憂傷。想著剛剛發生的事情,他不禁苦笑。
他叫嶽小天。是個孤兒,從小在孤兒院長大。三年前,他離開生活了十二年的地方,開始流浪生涯。他走時孑然一身,一分錢、一件衣服也沒帶走,包括剛辦好的身份證。
為了生活,他到處找工作,可是在海市這個連拿著大學文憑的都在搶刷盤子工作的大都市裏,他,一個孤兒院裏出來的,既沒文憑又沒技術,連個能證明自己身份的證件都沒有,他想找工作,其中的困難可想而知。三年來,他換了十幾份工作,工作內容各不相同,相同的是每份工作都是幹最累的活,拿最少的錢。他的要求很低,隻要有個安身立命之所,湊合上一日三餐就夠了。可是要求低不代表容易滿足。不久前,他又失業了,沒有原因,老板不需要他了,不想繼續付他工錢,即使付給他的工錢隻有那麼一點點,就這樣隨便找個理由把他打發了。他已經接連幾個月沒有找到新的工作,身上原本就為數不多的錢早已花光。晚上,他無處容身,就在天橋下鋪幾張報紙過夜。白天,為了填飽肚子,他翻遍路旁的垃圾桶,尋找一切可以吃的東西,他甚至跟野狗打過架,為的隻是搶野狗嘴裏的肉包子。他沒有精力理會路人鄙夷的目光,為了生存,他做一切他認為值得的事——除了,當乞丐。
他沒有放棄找工作。今天,他的運氣不錯,笙歌夜總會緊急招泊車小弟一名,按件計酬,泊一輛車一塊錢。不知道這家夜總會的生意怎麼會這麼好,隻見門前橫七豎八的停了不下50輛車,那不就是50多塊錢。他已經在盤算著如何享用這筆“可觀”的收入了。就在他停好最後一輛車的時候,三個混混模樣的年輕人圍住了他,說他搶了他們的生意。很明顯,他們是來找麻煩的。
換作別人看到這個陣勢恐怕早就嚇得不知所措了,可是對於嶽小天來說這並不算什麼。他從小在孤兒院長大,在那個缺乏愛的地方,他不僅受大孩子們欺負,連那些和他同齡的孩子也欺負他,還給他取了個難聽的外號,叫“狼崽子”。童年的苦難讓他很早就明白一個道理:要想不被人欺負就要比別人更強。所以他悄悄的鍛煉身體,在每一次挨打中領悟打架的技巧。慢慢的,他的身體越來越強壯,身手越來越敏捷,到他十五歲的時候已經成了院裏的小霸王,沒有人敢再向他挑戰,連附近的一些小混混都要怕他三分。
眼前這三個人一看就是外強中幹沒什麼本事的人,惹到嶽小天頭上隻能算他們倒黴。沒有任何懸念的,幾分鍾後,三個人叫囂著“有種別離開”一溜煙跑掉了。嶽小天好整以暇的撣了撣身上的破衣服,看到一旁嚇呆了的夜總會經理,滿臉笑容地迎上去道:“經理,都停好了,一共58輛,58塊錢。”嶽小天此時的心情隻能用兩個字形容:興奮。可是經理卻不那麼興奮,戰戰兢兢地從兜裏掏出一張100元塞到嶽小天手裏,道:“給你100塊,你快走吧。”
嶽小天為難的撓了撓頭,說道:“經理,我沒有錢找給你,付給我零錢可以嗎?”
經理歎口氣道:“都給你了,你快走吧,等那些人回來你就走不掉了。”
“為什麼?”嶽小天一臉疑惑的問道:“雖然我現在比較缺錢,可是說好的價錢也不能說改就改啊。這樣吧,我去那邊店裏換零錢回來找給你。”說著轉身就要走。
經理氣的直搖頭,心說你到底是真不明白還是裝糊塗啊。剛才那幾個人都不是善良之輩,吃了虧哪會善罷甘休?眼前這年輕人雖然穿著狼狽,但從那雙精亮的眼睛看得出來,他不是那種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人。聽他講話誠懇,經理不免心中喜歡,不想他一會兒吃虧,耐心解釋道:“小兄弟,你惹禍了?剛才被你打跑的幾個人是黑社會的,平時這裏代客泊車的工作都是他們在做,這幾天他們為了多收保護費撤走了所有人手。這事本來與你無關,我是忙得實在沒法才臨時找個泊車小弟。你剛才打傷了他們的人,他們一定不會善罷甘休。趁他們還沒到你快點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