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鎮化的五個問題
財智觀察
作者:楊偉民
中國的城鎮化遠比工業化複雜,這就需要全社會加強研究,尋求解決問題的途徑。這裏麵我也根據我的工作,簡單地談談幾個問題,希望大家一起研究。
一是落戶問題。過去農民工想落戶但政策不讓,現在戶口製度準備改了,希望農民工落戶了。據各種各樣的調查,農民工不太願意落戶,原因是配套的體製機製改革不可能通過戶籍製度改革方案就能統統解決的,所以不可能給農民一個可預見的、全麵的分析。也就是說在城市裏住哪兒,能不能獲得平等的公租房,社會保障怎麼辦,醫保、養老保險能不能無縫銜接。特別是承包地、宅基地、集體資產怎麼辦?是收回還是流轉,如果可以流轉是在本村流轉還是跨地區流轉等等,很多問題都沒有明晰的政策和界限。
二是布局問題。我們的目標是到2020年解決1億人口的落戶問題,同時也希望更多的人落戶到中小城市和小城鎮。我們轉移的趨勢是願意進入大城市,特別是特大城市。規劃的願望和實際的情況並不完全一樣。背後的原因,城鎮化是一種經濟現象,經濟發展程度高就業吸納能力強,公共服務好的往往是特大城市,而不是小城鎮。這樣經濟發展布局和人口分布的要求不完全一樣。
三是土地問題。宏觀來看,中國目前的建設用地足夠實現中國的城鎮化,加上各地規劃的城市新城新區足夠裝下所有人,但是每個城鎮都說我不用你,這個問題就是人到哪兒去是由市場決定的,而某一個城市的供給是有關部門根據行政區分配的,由於土地就是錢,所以所有地區都要給一定量土地指標,而且各地區規模不能差距太大,同一類型的城市,這樣的話就帶來了城鎮化過程當中兩方麵的人民幣失衡。一方麵是總量上的失衡,另一方麵是空間結構上的失衡,流入地人多地少,相對於流入的人來講,地的供應是少的,導致地價和房價高。流入地人口很多,但是相反來說,城鎮化必然有一些地區是流出的,不光是城鄉之間的問題,流出地整個地方人流出了,但是地不能不給,結果房子建起來了,人沒了。現在房地產業積累了一些問題不能不說是和人地失衡有關。
四是事權問題。城鎮化很複雜,所以中央和地方要有分工,說起來很容易,實際上很多事情很難確定,涉及到很多法律問題,比如教育、醫療、公共租房、社保、城市規劃、新城、新區的批準,到底是中央事權還是地方事權。比如新城新區的批準,中央政府有關部門也批,許多地方政府也在批,導致新城新區泛濫,真正建設新城的地方沒有建。而且新城的劃批要和財力相匹配,中央主要依靠什麼稅來履職,省作為一個區域、市作為一個城市各自主要依靠哪些稅務來履職,如果財力劃分不清,城鎮化的資金來源恐怕就難以持續保障,所以出現大家所說的地方政府債的風險問題。
五是城市病問題。這也是中國的一個特殊情況。在城鎮化剛剛進入50%左右這樣的中級階段,就出現了比較嚴重的城市病,中央為什麼要提出京津冀協調發展,其中一個出發點就是要解決北京的城市病問題。如何破解中國的城市病還沒有完全考慮清楚。比如到底是從控製人入手還是控製功能入手,表麵上思想統一了,實際上還有很多問題。功能疏解到底疏解到哪裏?若幹個小城鎮,還是相對集中梳理到一個地方,靠行政的辦法疏解,特別是如何預防其他城市出現城市病。
六是治理問題。城市治理和一個國家一個區域的治理不同,省長管的是一個區域,市長管的是一座城,說到北京的時候有不同的概念,說北京的時候有三種概念,一個是區域性的,一個是作為一個城的北京,有的時候把北京作為一個城市的規劃區來說,包括房價等等,這些都是不同的概念。
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推進國家治理體係、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需要深入研究城市治理結構到底是什麼樣的。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其實已經提出了關於城市治理這樣一個命題,比如說已經提出來不能再靠行政命令,要改變過去那種指標治理。我們國家過去是靠指標治理,把指標一分就完事了。要改變這樣的治理,如何建立科學有效的城市治理結構還是一篇大文章。
(本文係根據作者在中國社科院主辦的“中國城市百人論壇”成立大會暨“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學術研討會上發言整理而成。)
楊偉民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