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間楊烈想喝點酒了,楊烈覺得也許喝酒會給他一些靈感,於是楊烈緩緩從椅子上麵站了起來。並且問肖誌道:“你要喝酒嗎?”<\/p>
肖誌點了點頭說:“嗯。”<\/p>
楊烈剛走到冰箱前麵不久,就又回過頭問道:“喂!你是要紅酒還是啤酒?”<\/p>
“紅酒吧。”肖誌一邊坐在那裏看著案發現場的那些照片一邊心不在焉的回答道。<\/p>
楊烈一聽肖誌要紅酒,於是趕緊從冰箱裏麵拿出了一瓶紅酒和一罐啤酒,啤酒是楊烈自己喝的,說實話楊烈其實更喜歡啤酒,他覺得啤酒的味道很好,尤其是冰啤酒。<\/p>
從冰箱裏麵把酒拿出來之後,楊烈又去廚房取了一個紅酒杯,然後緩緩走回了書房。<\/p>
一走進書房,楊烈就聽見肖誌對他問道:“我覺得要找出兩宗案件的共同點極為重要,這樣才能縮小疑犯的範圍。”<\/p>
楊烈先是把紅酒和紅酒杯放到了桌子上,然後一臉疑惑的撓著頭問道:“共同點?”<\/p>
肖誌在那裏自己給自己倒了半杯紅酒,一邊倒一邊對楊烈點頭說道:“對,共同點,這兩宗案件有什麼共同點。”<\/p>
楊烈打開啤酒罐,喝了一口啤酒,然後撓了撓頭說道:“共同點就是,現場都沒有發現明顯的線索。”<\/p>
肖誌頓了頓,然後說道:“而且沒有指紋。”<\/p>
“這個就很奇怪了,凶手的作案時間很長,一般最少都在七八個小時以上,現場怎麼會沒有指紋呢?”楊烈喝了一口啤酒之後,將那罐啤酒放在了茶幾上,然後緩緩的坐在了肖誌對麵的那張椅子上。<\/p>
肖誌對楊烈解釋道:“手套,凶手的手上一定戴了手套。”<\/p>
楊烈撓了撓頭疑惑道:“可是要一整天都戴著手套,這似乎有點……”<\/p>
顯然,此時的楊烈對於肖誌的說法依然有些疑惑,他不認為一個變態殺人狂可以如此的考慮周全。<\/p>
肖誌的下一句話立刻駁倒了楊烈的這個想法,他對楊烈說道:“其實根據現有的這些線索,我們完全能夠還原出這個凶手的性格和形象了。”<\/p>
“怎麼還原?”楊烈一腦袋漿糊的在那兀自問道。<\/p>
肖誌沉默了一會,然後給自己倒了一杯紅酒,他一邊搖晃著杯子裏麵酒一邊對楊烈解釋道:“凶手應該是這樣一個人,思維縝密,做事冷靜,智商頗高,極富耐心和毅力,而且對宗教信仰有著近乎執著的偏執,有著某種不為人知的目的。”<\/p>
“嗯,也許你說的對,這個凶手很聰明,但是我不覺得他會比我兩個加在一起還要聰明。”楊烈猛然拿起茶幾上的啤酒,然後猛灌了一口酒說道。<\/p>
“兩起案件還有什麼共同點?”肖誌忽然又提起了這個問題,問完他也輕輕的抿了一口杯子裏麵的紅酒,眼神卻仍然停留在那些照片上麵。<\/p>
楊烈站起身來,在茶幾前麵來回踱步,他一邊走一邊撓著頭想,最後終於想到了一個,楊烈忽然抬起了頭對肖誌說道:“還有一點!那就是兩宗案件都沒有目擊證人!”<\/p>
“對。”肖誌聽著楊烈的想法微微點了點頭,兩宗案件都沒有目擊證人,不過這也算是在肖誌的意料之中的事情。<\/p>
楊烈搖了搖頭,然後轉過身來,肖誌看見他正皺著眉頭,楊烈對肖誌說道:“這是我最不能理解的一件事情,就拿高德案來說吧,他殺人了之後總得離開現場,那麼就一定有人會看見他,一定。”<\/p>
肖誌卻搖了搖頭,他對楊烈說道:“這在沈河市其實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p>
“什麼?”楊烈顯然是沒聽懂肖誌要說的是什麼意思,但是他特別注意到肖誌提到了沈河市這三個字,而且把這三個字故意念的很重,這讓楊烈尤為不解。<\/p>
肖誌沒有回答楊烈的疑問,而是兀自倒了一杯紅酒,然後問道:“你知道為什麼沈河市被稱為罪惡之城嗎?”<\/p>
“不知道。”楊烈搖了搖頭說道,對於沈河市的這個罪惡之城的名頭,其實楊烈早就聽說過,一開始楊烈覺得不過是以訛傳訛罷了,既然人性大抵相同,那麼城市與城市之間怎麼會有那麼大的差距呢。<\/p>
到了沈河市三天,楊烈立馬就明白了,這裏真是個犯罪分子的天堂,搶劫案幾乎天天在發生,強奸案也是隔三差五,楊烈真的無法理解,難道這座城市受到了詛咒嗎?<\/p>
但是肖誌給出的答案卻大大的出乎了楊烈的意料:“因為人們都學會了視而不見,當一個旁觀者,就好像是諺語裏麵說的一樣,各家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