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以為我請了幾天的假,會不停的有人來勸我,但是想不到的是這三天我竟然一個電話沒有接到,客廳的門所似就沒開過。
我這罷了三天工的電話終於叫了一次,應該今天是法院開庭的日子。
而且今天是兩個案子是一起宣判
“劉天琦被殺案!”
“鄧九新被殺案!電梯謀殺案”
“陳愛民販。毒一案!”
在法院宣布開始的時候我又給加了一條,劉天琦網絡詐騙案!
今天或許是法院最忙的一天,但是這裏是全國最繁華的首都。這一切都很正常
劉天琦雖然已經死了,他做的事不能就這麼算了,他的詐騙金額還在,必須要還受害人的,在涼也不能寒了人心。
“被告人李鑫源,男,29歲涉嫌強x並謀殺受害人劉天琦,多次幹擾警方查案,陷害他人,證據確鑿我方法院決定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權利終身被告人可有什麼話要說!”
“我服從處罰,我不起訴!”
……
“被告人,陳愛民,男,34歲!涉嫌組織團夥販。毒,嚴重威脅社會安全,但是因為幫助警方抓獲重要團夥組織成員,我方法院決定判處有期徒刑三十年,剝奪權利終身!被告人可有什麼話要說!”
“我服從安排,我不起訴”
……
“被告人,關勤民,67歲,涉嫌使用電梯謀殺案,謀殺九新,因為其主動認罪表現良好,我方法院決定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
這一次關勤民卻一句話都沒有說,活下來對他來說可能是一種折磨吧!
“我方法院決定加訴,原被害人劉天琦涉嫌全國範圍內詐騙行為,嚴重危害了社會安全,又涉嫌幫助陳愛民藏毒,品,我方法院決定判處劉天琦3萬元罰款和歸還被害人被騙資金!”
……
法院的最後一條決定讓全場所有人都不解,人都死了,為什麼還不放過他呢。
但是他錯了就是錯了,不是我們不講情麵,也不是法律不講情麵,如果最初沒有劉天琦的所作所為或許就不會有這種事,我們也必須給所有受害人一個說法!
至於李鑫源的書我們還是決定讓他停更了,畢竟這裏的案件太過真實。對社會的危害還是挺大的。
今天的法院似乎是最不講理的一天,但是也是最公平的一天,我們在李鑫源的眼睛裏看到了絕望,29歲啊,大好年華就這麼沒了!
至於陳愛民他罪孽深重,但是他幫我們解決幾個團夥,立的功也不小,我也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像他這樣,回頭是岸。我們也會給他一個機會。
至於關勤民,雖然是自作多情吧,但是心是好的。法院看似手下留情,是其實是最殘忍的,他活著比死了更難受!
這就是命運的審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