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張書寧。”
“職業。”
“沒有。”
“年齡。”
“26。”
……
毫無意外,沒有不在場證明的我,被帶回了警局。
我消失的時間實在太過巧合,巧合到根本沒有辦法為自己辯解。
這個時候我唯一能夠祈求的,或許隻有那個度假區的攝像頭可以拍下我的畫麵,然後證明我的清白。
然而,禍不單行,度假區那裏因為老板訂婚暫停營業,而且將所有的攝像頭全部關閉。
所以,我不僅無法為自己洗脫嫌疑,甚至於,我還可能已經被認定成了凶手。
成為嫌疑人,和被認定凶手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一旦被警察認定成凶手,那麼潛意識中隻要出現了線索,就會自然而然地將我代入案件之中。
而另一邊,發現屍體的是喬佳雨。她的說法是,有一個男人將她撞到在地,而後直接翻著窗戶跳了出去。
當S市的這些刑警知道我曾經也是刑警之後,自然而然地認定我有這個能力做到。
的確,我可以做到,從二樓翻身而出,這根本就不是什麼難事。隻要受過訓練的人,都可以做到。
更何況酒店外麵外麵那厚厚的積雪,我甚至不需要事先準備就能逃出去。
所有的一切好像都指向了我。
但是,現場沒有我的指紋。我心裏鬆了口氣,我這也算是“自投羅網”。
如果萬一現場真的有我的指紋,而且還很幸運的凶器上也有,那我真是跳進黃河都洗不清。
這是巧合?
還是陷害?
我很冤枉,除了方冷,也許隻有我一個人認為我是冤枉的。
再加上大多數凶手被抓獲時,也是自認無罪,甚至有許多可怕的凶犯自學了法律心理學,即便抓獲你也無法占到絲毫便宜。
相反,在一次又一次地抓捕中,刑警會漸漸落入下風,因為拿他無可奈何!
所以,這些話毫無用處,我隻能配合他們,老老實實地交待我自己的去處。
“嗬,都到了這個時候要嘴硬著,一個多小時,那個度假區有這麼大麼!能讓你迷這麼長時間的路?”
一個年輕的小夥子使勁地敲著桌子,聲色俱厲地說著,“老實點,這可不是小事,你要是坦白,說不定給你判得刑還少一點。”
我苦笑著解釋,我不能讓這群家夥先入為主地將我定義為罪犯。
“我有些路盲,而且那個地方積雪太多,看上去都一個模樣。我稍微走遠了一點點,就沒找到回去的路。”
我說我在裏麵聽到了奇怪的聲音然後就一個人走了出去,最後因為實在是想一個人安靜一會兒,就一個人稍微走遠了一點。
這樣的解釋,蒼白而無力。就算它是事實,但除非親耳聽到,否則根本沒人相信。
我並沒有怪他們,因為就算坐在對麵的是我,這一刻也會覺得我在撒謊。
隻能說,這一切實在太過巧合。
我唯一能祈禱的就是,也許就連凶手都沒有想到,我竟然誤打誤撞成了替罪羔羊。
因為,一旦是陷害,這一切實在太過恐怖。
我,張書寧,身為D市前專案組組長,這一刻竟然在S市被當成重大嫌疑人被關了進去。
楚守源死了!
他是一個集團的繼承人,這樣的人死在了自己的訂婚宴上,一旦被記者知道,會是多麼轟動的一個消息?
以方冷的性子,她絕對不會相信我殺了人。所以,她會想辦法幫我。
隻是,凶手又到底是誰?
那個異響到底是怎麼回事!
吃了訂婚宴都能發生這種事,我都開始感覺自己柯南附體,走哪哪死人。
我閉上眼睛,開始回憶這場宴會到底發生了什麼。
我和方冷從D市出發,因為我住到了常藤街,離長途車站有些遙遠,於是硬生生將計劃拖到了中午。
然而,即便早上已經出門的我,依然沒有逃過堵車的命運。從9點從常藤街出發趕到離我最近的西站,也足足花了我4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