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揚。沒錯,就是一個這麼普通又男性化的名字。我從小就是一個聽老師話,聽家長話的好孩子。唉,我這幾年也一直在後悔為什麼要這麼聽話呢?!當然這個聽話從小是從小學三年級的時候開始的。我以前也是有過女豬腳人生的人。咳咳咳。

我上幼兒園的時候,哈哈哈不是我自吹啊,我進班第一天,男孩子們不是想和我坐同桌就是欺負我,為了引起我的注意力。而我當時看上了最帥的那個,我們兩個還是鄰居,然後我們兩個就開始了嘿嘿嘿,沒事就拉拉小手的生活。當時也隻知道拉拉小手,什麼都不懂,不像現在的小朋友了,唉。接下來按照小說的定律我們兩個應該從此過著兩小無猜你儂我儂的甜蜜生活才對,可是現實是這麼的殘酷。等我們上小學三年級的時候,沒錯三年紀,他不理我了,因為他看上了鄰班的班花。唉,現在想想輸給她,我是心甘情願的,因為我要是個男的,我也百分之一百追她啊。

然後我就低沉了一段日子,當時是真的很難過,我還是喜歡他,誰讓他長的帥呢,沒辦法。唉。那時候他還跟我說過喜歡兩個人,一個是我,一個是班花。我還很高興呢!現在想想你個大渣男!哼!直到我們班主任讓我教她女兒唱歌我才走出“失戀”的陰影。可能當時我人美歌甜吧。哈哈哈哈哈哈。初次當老師的體驗讓我完全遺忘了這段“戀情”!而我現在也被我發小嘲笑著,因為不知道什麼不可抗力的原因,長大後我唱歌竟然跑調!當然,即使跑調我也是麥霸。剛上大學的時候,我去鄰市找我閨蜜玩,我們兩個約好去唱歌,然後我就從下午一點一直唱到了下午場結束,沒錯我唱到了7點。就是這麼牛逼。好了好了還是說回正題,下學期的時候我們班轉來了一個特別特別白的男生,完全就是小白臉啊。完全是我喜歡的類型啊!可能是我的眼神太過炙熱,我們兩個互相看對眼了。沒錯,我是這麼理解的,因為下課的時候他就來找我搭訕了。當時我還是很羞澀的,畢竟剛認識,我不能表現的太過於熱情。沒想到啊沒想到,這個小白臉竟然是一個熱情的人!可能是看出來我對他有意思,第二天就跟我說喜歡我。媽的,你個花花公子!

當然那時我是不可能有這個覺悟的,我還是個很天真的女孩,我以為他對我一見鍾情,再見傾心了。於是我就羞澀一笑,低下了頭。可是那個花花公子啊竟然偷親了我的臉蛋。我捂著臉不敢相信,那時候我還天真的以為被親吻了,我就會懷孕。可能我捂著臉的反應讓他覺得很有趣,竟然還想親!我就哇的一聲開始了驚天地泣鬼神的哭聲。把花花公子嚇的坐在了地上。老師被我的哭聲引來了,於是我們兩個人就都被請進了辦公室。

接下來的故事,咳咳咳,我也不記得了。好像最後那個男生被他爸爸狠狠地打了一頓,然後就轉學了。那時候我還背地裏高興了好久,覺得這個流氓走了,我也安全了。

這件事情發生以後,我爸和我媽就開始給我上教育課,老師也開始隻讓我和女生坐同桌。於是我的異性緣就終結了。

上初中的時候,我瘋狂地迷上了追小說,還是最幼稚的那種。什麼四大公主pk四大王子,惡魔校草愛上我等等。我就開始各種嫌棄看不上我們班的男生,那時候覺得他們既沒有顏值又沒有錢還不冷酷。一點都不帥氣!emmm,當時我就是這個審美我也沒辦法。最重要的是我初中就開始胖了,微胖微胖微胖!重要的事情說三遍。也不知道我是哪裏來的自信。

到初三的時候,我就成長了。看不上這種低智商的小說了。開始看總裁修仙穿越快穿等各個係列的書了。當時也不複習,每天就是看小說,覺得自己肯定能考試重點高中。(就是這種迷之自信,我也不知道從哪而來。而直到現在我還依舊保持著這個優良品格,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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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第一次寫小說,我知道不自覺我就會有點囉嗦,肯定還有很多缺點,希望大家多多指正多多包涵!蟹蟹!筆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