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結婚就結婚(2 / 2)

聽說楊南的母親很開心,林語溪一時也放下了心中的悲傷,擠出幾分笑容說道:“沒事,一棟房子也不算什麼,空著也是空著。”說道這兒,林語溪忽然想起了什麼,她愣了片刻後,才說道:“額,可是我現在不想呆在南平市了,我也要去萬興鎮住。”

楊南微微一怔,不過那反正是她的房子,而且自己也沒有開始搬家,毫無半分麻煩,他笑笑說道:“你要住就住呀,本就是你的房子,我也免得搬家了。”

“不,我不是那個意思。”林語溪急忙擺手,說道:“我的意思是,那房子挺大的,你和你媽媽住了還空著幾間房,我也一起住吧。”

楊南差點把車開到人行道上去了,連忙猛打方向轉了回來,愕然道:“啥?你這是要幹嘛?”

剛剛要結婚,現在又要同居,額……雖然還有自己的母親一個,可是我未婚她未嫁的,這樣合適嗎?

林語溪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說道:“我說的是真的,剛才也沒想那麼多,可是,我如果真打算離開豐城集團,總不能一直住在琴姐那兒吧?”

“你真打算離開?”

“是的,不過你別多想,我在這豐城集團也是有百分之二十的股份的,那是我媽留給我的。林強還搶不走。”林語溪沉聲說道:“不過百分之二十,也隻是每年有分紅罷了,我真想做主,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楊南點了點頭,看樣子林語溪是徹底放棄繼承豐城集團了。或許這些年她早就這樣想過了,不過現在,自己的父親居然逼著自己嫁給一個自己不喜歡的男人,她才徹底死心了。

離開豐城集團,她照樣可以分紅,過的很不錯。楊南有些訝異,他起初還以為林語溪是沒有日後的生活來源,所以才不走的。

既然林語溪要去那房子住,楊南哪有什麼拒絕的理由,他也想活躍氣氛,便笑道:“剛才一下來要和我結婚,現在馬上要同居了,老板,你這兒的待遇可真好哇!”

“不貧嘴會死啊!”林語溪也反應了過來,臉皮有些掛不住,嬌嗔著罵了一句。不過沒有一點兒的罵人意思,反而有些撒嬌的意味。

楊南也不在意,嗬嗬笑著正要繼續說話,卻聽林語溪又道:“我說要結婚,可不是開玩笑的。唉,如果我結婚了,林強才不會來煩我了。”

“啊?”楊南大吃一驚,連忙問道:“你不是都決定離開了麼,他還來煩你幹什麼?”

“我離開豐城集團又怎樣,我還是一個比較大的股東,每個月總得和他見麵吧?再說,他確實是我的生父,我能把他怎麼辦?”林語溪歎了口氣,無奈的說道:“我畢竟是他女兒,他要是一心要辦成這婚事,我躲又能躲到哪兒去?”

楊南一陣默然,確實,這個問題真頭疼。雖然現在自主戀愛民主婚姻,可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依然還是被很多人看重的。有多少癡情男女,就因為家長反對,而無法在一起的?

畢竟,這是個很現實的世界。

“如果我結婚了,哪怕隻是形式上的,也沒人能把我怎麼辦了。咱們華夏國一夫一妻製,而且重婚是犯罪,他能拿我怎麼辦?”林語溪說道,似乎已經這樣考慮很久了。

楊南摸了摸鼻子,看看鏡子裏的自己,倒也確實長得不差。想起林語溪在風情夜總會的酒吧裏看見自己時,那歡喜的模樣包括後來接到她父親電話後,提出要自己做她的保鏢,他訥訥的問道:“莫非,你第二次見到我,就有這樣的想法了?”

林語溪的臉以肉眼可見的速度紅了個遍,她猛然扭頭,嘴裏卻還羞惱的罵道:“不說話沒人當你是啞巴!”

楊南卻不在乎,看著來來往往的車,他的思緒也飄的很遠很遠。昨晚上的那些想法,再次出現在他腦海裏,自己該有老婆孩子嗎?不,不能的,自己的身份畢竟不安全,不能給她們帶來危險。

可萬一以後有女孩喜歡上自己怎麼辦?雖然現在自己還對小魚念念不忘,可楊南不是個死板的人,他從不覺得自己是聖人,萬一有別的女孩對自己一往情深,他恐怕很難拒絕那份感情。

到時候,自己怎麼辦?

似乎,假結婚也是個不錯的選擇啊!這樣一來,在他假結婚的這幾年裏,恐怕沒有女人會對他產生想法了。

說起以後,自己難道一輩子不真的結婚生子麼?楊南有些頭疼,這個還是以後再說吧!

他扭頭看向林語溪,沉默了片刻後說道:“我覺得……你的提議不錯,我們結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