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與造的傳奇中西風物:文明的交融
封麵故事
作者:王星
“東方”與“西方”,在漢語中原本就可以化為雙關的“東西”,因此橫亙在歐亞大陸及其海岸線外絲綢之路本身的走向自己就可以道出它最主要的用途。
為什麼漢語中隻有買賣“東西”而沒有“南北”?《辭源》裏的標準解釋是:“此義雲物產於四方,約言之曰東西,猶記四季而約言春秋。”《辭源》的解釋來自清代梁章矩《(浪跡叢談)續談》,但民間流傳更廣的解釋來自清代翟灝的一則筆記,大意是:明崇禎帝向輔臣周延儒提出這個刁鑽問題,周延儒答:“南屬火,北屬水,若在黃昏做晚飯時向別人借水借火,沒有不給的;‘給’不能叫交易,因此交易物隻能叫東西。”這一說法後來衍生為更加通俗的“東木西金”版本:東屬木,西屬金;木、金可以放在籃子裏,而火、水不能用籃子裝,所以“物”稱“東西”,不稱“南北”。
至於“東西”何時開始成為“物”,中國學術界至今難以定論。最早的定於漢代,但更集中的意見是唐代,當時東、西所以成為“東西”則被解釋為:唐有“洛陽”、“長安”東、西二京,長安又有東、西二市,“東西”作為俗語完全可以再現商賈或市民逛市場時東張西望的景象。不過,這種說法在近年受到了挑戰。有學者提出:宋以前文獻中“東西”一詞出現的頻率遠不及更傳統的“物”,“動使”反倒在五代時期頻頻被用作“物”的同義詞,因此“東西”更可能是北方民族南下造成的“動使”口音訛傳。
事實上,就“貨物”含意而言,中國史籍中最早的其實多是“南北”。南北朝就有《北史·魏收傳》載:“南北初和……求南貨於收。”至今一些懷舊的店鋪還有“南北行”、“南貨店”等名稱。倘若依據出現在文獻中的頻率判斷,明代之後其實是“東西”更安全的時期。明代張燮《東西洋考》中說“西產多珍,東產多礦”。“東礦西珍”不久超越“南北”成為明代海外貿易方言中的“東西”,並進而引申為市肆交易“四方物產”的專稱。至少到嘉靖年間蘇祐撰寫《逌旃璅言》時,已經出現這種今人看起來有些古怪的說法:“世稱錢物曰東西,稱男子曰南北。……意蓋鄉語相傳有自來矣。”
即便漢代北方陸上絲綢之路開辟時很可能暫且隻有東、西之說,絲綢確實都被路途兩端視為好東西。以至於當1877年德國探險家與地理學家李希霍芬(Ferdinand von Richthofen)首次為這片貿易區命名時,他也使用了“絲綢”。李希霍芬很細心地在著作中對“絲綢之路”采用了“Seidenstrasse”與“Seidenstrassen”單複數兩種說法,而且並沒有用該術語指稱漢代之外的情況,但“絲綢之路”已經如同代替了“南北”的“東西”一樣,成為描述歐亞貿易史最常見的詞語。
絲綢甚至原本不是“絲綢之路”上最早流通的物品。倘若溯本清源,在東方語彙之外,陸上絲綢之路應該因馬匹與皮毛交易而被稱為“馬毛之路”,海上絲綢之路也該稱為“胡椒之路”。出現在貿易線路上的還有比馬匹、駱駝或山羊更不能稱為“東西”的奴隸交易。探尋“絲綢”這種人與自然共同成就的物品何時成為絲綢之路上的主導貿易砝碼,實際上也是在探尋東西方以心靈而不是純粹足跡丈量彼此間隔的過程。千年間商隊們走過的路並非偶然地覆蓋了——20世紀初英國地理學家麥金德在《曆史的地理樞紐》(The geographical Pivot of History)中所說的——歐亞大陸“樞紐地區”。實現麥金德“樞紐地區”假說的核心條件是物資的流動。一方麵歐亞間的地理樞紐為商隊們提供了便利,同時他們攜帶的貨物也成為這一樞紐最核心的推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