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孤兒院院長(3 / 3)

本市的基督教會規模不小,除了教堂、孤兒院以外,還有一家私立的教會醫院,這個證明,正是教會醫院開具的。

楚向宇掃了一眼,根本沒拿,他說:“可我聽到的情況卻有些不一樣,媛媛說那些話的時候,還有另外一個女孩在場。”說完描述了一下馬尾辮的外貌。

陳院長解釋道:“你說的那是方芳,她和媛媛是好朋友。楚警官,也許你不太了解,妄想症這種病很難根治,發病的時候必須順著她說的,否則就會病症加重,方芳正是因為了解媛媛,才會順著她的幻想往下說,所以你肯定是誤會了。如果你不相信的話,我可以現在就把她叫過來做證明。”

自己說什麼對方都否認,楚向宇明知對方語不盡實,卻無法反駁,煩躁之下,他質問道:“我想問陳院長一句,你們孤兒院有沒有過人員失蹤?或是往美國的教會學校輸送過孤兒?如果有的話,我想看看相關文件。”

陳院長搖搖頭,否認道:“這些話也是媛媛和你說的吧,哎……她的妄想症越來越嚴重了。”說完表情一肅,對許向陽說:“我們孤兒院的一切領養程序都是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人員流動都有完善的檔案,這一點隨時歡迎公安同誌檢查監督。至於這位小同誌所說的人員失蹤,絕對子虛烏有!”

楚向宇有些惱怒,對方全是狡辯,卻又無懈可擊,如果不是自己能看到魂名,沒準就被他忽悠過去了,他搶道:“我可沒說失蹤,隻不過既然有人報警,我們作為警察,就有責任查個清楚,許局,我說的沒錯吧?”

許向陽說:“按理說是這樣,不過那個小女孩不具備完全民事能力,真要患有精神疾病的話,更得另當別論……”

楚向宇死揪著不放,陳院長略顯焦急,插嘴道:“許局長,媛媛的病情很嚴重,所以現在最重要的是送她回到熟悉的環境,這樣有利於緩解病情,我希望你們盡快把她交給我!”

許向陽看向楚向宇,意思說人家說得有理,警察辦案扣人必須有依據的,你再胡鬧我也沒辦法幫你。

楚向宇一攤手:“晚了,人已經不在我這了。”

陳院長一愣:“什麼意思?”

楚向宇說:“我一朋友很同情媛媛,而且有領養的意願,所以我就先讓她把人帶走了。”

陳院長眉頭一皺,不悅道:“警察同誌,你這是犯罪!我完全可以以誘騙兒童罪起訴你的!媛媛要是出了事,你負得起這個責任嗎?”

“別說這麼大,陳院長,我那朋友是國安九局的,她感興趣的不單是媛媛本人,還有你和顧董!陳院長,國安九局你聽說過吧?如果沒聽過,我勸你現在就回去查查,我估計用不了幾天,他們就會有人去找你了。”

楚向宇說罷,盯向陳院長的眼睛,意圖在他眼中找到惶恐、或不安的情緒。

但讓他失望的事,陳院長表情絲毫不變,隻是皺著眉頭思考了一下,然後起身道:“許局長,我嚴正抗議你下屬這種不負責任的做法,並保留追究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的權利,稍後我會委托律師來跟你們交涉。”說罷起身,徑直帶著自己的副手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