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我們說道:蔣淑秀從精神病院醒後,解決了一個案子。現在,我們來走走俊秀夫婦的線。
蔣淑秀自從進了神經病院後,她就發現:之前那樣給鄭敬安添麻煩,實在對不起。她並不是依舊愛鄭敬安,而是,不甘心她求了這麼多年的人被別人輕易得到。說白了,這就是不甘心罷了。後來出現容俊,蔣淑秀移動了感情,這也算一件好事吧。蔣淑秀跟容俊回家後當起了太後。
容俊今天像往常一樣五點下班回家,回家後為蔣淑秀做飯。容俊看著抱著薯片在沙發上看電視的某人,重重的歎了口氣:“唉!我好倒黴啊,媽媽不疼,舅舅不愛,老婆也不管,唉!”蔣淑秀冷冷地睨了一眼容俊道:“喂!我現在剛剛出院,你不要忘了我以前是精神病患者!”容俊討好地跑上前去:“秀秀,你什麼時候嫁給我啊?”蔣淑秀憋了他一眼:“戒指沒有,燭光晚餐也沒有,連玫瑰花也沒有,想讓我嫁給你,想得美!”容俊臉色不變,依舊笑嘻嘻地說:“那是不是這些都有了,你就可以嫁給我了?”蔣淑秀假裝看風景,支支吾吾地道:“嗯,我還要考慮下......”說到最後,越來越小聲。容俊看著蔣淑秀別扭的模樣,重重的在她臉上嘬了一口:他知道他老婆不好意思,嘿嘿。
說到這個求婚,蔣淑秀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說那天那個樣子,她都覺得羞死了。那天米冪約她出去,其實她心裏大概猜到了接下來發生的事,可是人算不如天算。
具體場景如下:蔣淑秀和米冪當時在商場逛街,蔣淑秀無意看到了容俊給她弄的橫幅,上麵寫著“秀秀,我愛你!嫁給我!”。然後她跑出去一看,容俊竟然在樓下用蠟燭罷了一個心形,本人還抱著一把玫瑰向她走來。好吧,容俊的確按她說的都做到了,她當時其實很感動地,但是怎麼就鬼迷心竅地。在容俊還未說話之前就迫不及待的將戒指戴上了。想想當時容俊還說:“原來你這麼迫不及待啊,真看不出來。”蔣淑秀真的覺得羞死了。她覺得,求婚上搶戒指戴是她活了將近三十年做出格的事,但卻不是丟臉的事。
既然愛,何必要遮遮掩掩呢?對吧,她想,這三十年裏她沒轟轟烈烈的愛過,愛一次又有什麼呢?之前的鄭敬安同她來說,不過是二十多年的不甘心罷了。可是容俊同她來說,她想跟他過一輩子。她之前也沒想過能在有生之年全心全意的愛一個人,現在這個人出現了,她想好好珍惜。這樣,才不負青春......
——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