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十年之前,我認識了你(1 / 2)

這是一個晴朗的早晨,爸爸媽媽帶著我搬家了,這是因為爸爸工作的原因。我們搬到了距離市區較遠的地方,那裏沒有高樓大廈,沒有長長的車隊伍,也沒有喧囂,有的隻是寧靜,和清涼。我以為這沒有多少人住在這,但我想錯了,這裏有人家,還不止一家!

我叫白靜,名字沒有什麼特殊的意義,我爸爸是一名作家,母親是一位油畫家,他們在我五歲那年離過婚,但之後又複婚了,我不知道這是為什麼,我也沒去問過。

在我的印象中,爸爸媽媽沒有那麼相愛,但對我還是不錯的,所以,我還是愛他們的,真的,我愛他們。

剛搬來這時,我還不太適應這裏安靜的環境,更重要的是在這我沒有朋友,以前那個小區,好歹還有認識的同齡孩子,這,我沒有朋友。但不久之後,我就有朋友了了,我是這麼想的,他,能算是是我的朋友吧!

爸爸媽媽對這好像是熟悉的,因為這裏的人好像都認識他們。

一天下午,爸爸帶來了一個男孩子,叫容縉,比我大三歲。他很熱情,在我做完自我介紹之後,他就直接喊我靜靜了。他說,我可以也喊他縉縉,真討厭,不注意的話,不就是在喊同一個人嗎??所以我從來不喊他縉縉,一直喊他大名,容縉。

那一年,我十歲,他十三歲。不久,媽媽幫我辦好了入學手續,我接著讀四年級,容縉在讀初一。我們那個學校小學和初中隻有一門之隔,上學期間,小學與初中的門是不關的,這也就意味著,容縉一直來找我玩。

容縉的媽媽是個病秧子,在我眼裏是這樣的,因為她一直生病,躺在床上,但她似乎很喜歡我的樣子,每次買吃的,她總讓容縉帶一份給我,所以漸漸的,我也喜歡她,有事沒事就和她聊聊天,弄得容縉說我才是他媽媽的女兒,我媽媽對此也沒說什麼,默許了我的行為。

容縉的爸爸不在了,據說在死之前,他們娘兒倆的生活費是給夠了,所以容縉他們家過得一點兒也不拮據,所以容縉每次吃的,都有我的份,我吃的也很開心。容縉沒和我說過他爸爸的事情,所以我不怎麼知道是有什麼事情發生。

四年級的我,成績優秀,比起以前在城裏上學的壓力與教學程度,寫的學習對我來說根本就是小菜一碟兒,成績自然也是不錯的。在城裏時,我就是老師眼中的好孩子,在這,我更是吃香,也更受歡迎。雖然我的性子不是那行自來熟,但與同學的關係還挺好的。我的同桌叫王晴,我們都叫她晴天,她也很高興回應我們。漸漸的我們成了好朋友,無話不談。

因為容縉一直來找我,班裏的同學也漸漸覺得我們是一對兒,盡管我一直澄清,我們隻是朋友。雖然他比我大,但我也從不叫他哥哥,所以這是說兄妹,顯得有些矯情。謠言止於靜,漸漸的,同學們也不開玩笑了,全都默認為我們是一對,我也懶得解釋,就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