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精神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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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腐敗,大家會想到運用公共權力謀取私人利益,本質不外乎是用財物、美色賄賂掌握權力的人,進而達到個人的某種目的。殊不知,在現實生活中,有一種賄賂方式是遊離於製度建設懲治腐敗之外的行為,那就是一些善於“見風使舵”、“阿諛奉承”的人們,巧妙地偽裝自己,運用一種比財物更高明、更隱蔽、更實惠的賄賂方式來腐蝕拉攏領導幹部。這就是“精神賄賂”。
與物質賄賂赤裸裸的利誘相比,精神賄賂更具形式上的靈活性和行動上的隱蔽性。它贈送的是阿諛奉承之言、溜須拍馬之舉,更容易使人在精神和思想上放鬆戒備和警惕,變得昏昏然、飄飄然,從而在不知不覺中掉入溫柔的陷阱,最終被牽著鼻子走,任其驅使和利用。
目前,對以金錢、財物等方式進行的賄賂行為打擊力度不斷加大,一些層次高、涉及麵廣、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案情複雜的行賄受賄案件,得到了查處,值得拍手稱快。但對於另外一種看不見、摸不著、卻能夠實實在在感覺到的賄賂新變種——“精神賄賂”,卻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反腐敗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既要懲治常規腐敗行為,又必須對“精神賄賂”高度重視,扼製“精神賄賂”,防微杜漸,切斷腐敗的根源,防止腐敗的蔓延。而從根本上來說,遏製“精神賄賂”,需要加強製度建設,建設公正的人才選拔製度,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營造一種公平競爭、奮發向上的社會風氣。
本刊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