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9章 二十四 稱之為幸福(1 / 1)

我喜歡將其稱之為幸福,是因為這就是愛的結晶,雖然未婚先孕讓人尷尬,可我不在意,或許年少時我是個自尊心強,在意別人目光的孩子,可有了雲以後,我再也不願意理會他人的目光了,未婚先孕怎麼了?哥有工作,能養活。

“我去打掉吧。”雲有些不舍,卻還是堅定道。

我理解,可我反對,因為她可以為我做這種傷害身體的事,我也可以為她逼迫自己:“我有工作,我養得活你和孩子,我知道我們都沒準備好,可這種事來了就是來了,總要經曆的,你生吧,我想做爸爸。”

“為什麼?”她忽然哭了:“你明明知道我們之間的狀況,你的事業還沒有穩定,我也還在讀書,我不想給你添加累贅。你明明知道的,明明知道自己已經很累了啊。”

“我更知道,我想保留你給我的一切。你也是這麼想的吧?”

這個突然出現的小家夥,雖然還未來到這個世上,可他就在我們之間,由我和她共同創造。

“喂…媽,爸爸在嗎?我想說個事。我想和雲結婚。”

“不覺得早嗎?”媽媽愣了半天,顯然衝擊有點不小。畢竟我才二十二歲未滿。

“早,可你孫子來太早了。”

我聽見電話那頭躁動的聲音,也不知他們是興奮還是不知所措,可媽媽不一會兒激動道:“小雲家裏怎麼說?我們這邊沒問題,隻是對不起兒子,房子沒給你準備好。”

“房子我自己打拚,小雲也不是那種貪圖房子的女孩,這您也知道。所以您才這麼爽快的吧?”

“這不重要,我是挺喜歡小雲的,做我兒媳婦我當然是一百個同意,可你不能苦了她啊,沒房子,咱們這邊不好跟親家提親啊。”

“小雲在跟伯父伯母說,等她們談好了我再通知你們啊。”

“好好待人家,雖然你年輕,可咱們村比你結婚早的大有人在,你不能說自己小就不負起你作為男人的責任。這是你爸跟你說的,記住了。”

我想我終究有一天可以成功,因為我不僅有一個愛我的妻子支持著我,還有一群通情達理的家人支持著我。

我還開心,轉身卻發現雲沮喪著臉,我忽然有種不詳的預感:“沒關係的,既然伯父伯母不同意,那就晚點吧,我有信心讓他們相信我,把你安心交給我。”

她幽幽看著我,搖了搖頭:“媽媽讓你負荊請罪去。因為爸爸怪你把他的小棉襖搶走了。反正就是,他的小棉襖很了他二十多年,他必須鄭重的交接。過程很複雜,你做好心理準備。”

我楞在原地,幸福總是從天而降,砸的你暈頭轉向。

我給單位請了假,小雲也是,我們準備回家領證。至於那一套形式,我們一致認為,晚點再辦。當然,這還得跟爸媽說一下,在我們還沒有結婚生子之前,我們依舊還是個需要和父母商量做決定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