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以全麵改革推動全麵創新(1 / 1)

以全麵改革推動全麵創新

財經·觀察

《意見》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適應創新驅動發展要求的製度環境和政策法律體係:

1優化創新環境。切實加強反壟斷執法,打破地方保護,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的規定和做法,糾正地方政府不當補貼或利用行政權力限製、排除競爭的行為,探索實施公平競爭的審查製度。改革產業準入製度,製定和實施產業準入負麵清單。

2獎勵科研人員。對用於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幹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的收益比例,可以從現行不低於20%提高到不低於50%。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科研人員通過科技成果轉化取得股權獎勵收入時,原則上在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3吸引海外人才。實行更具競爭力的人才吸引製度,規範和放寬技術型人才取得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條件,探索建立技術移民製度。對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在創辦科技型企業等創新活動方麵,給予中國籍公民同等待遇。

4加快改革轉製。對於承擔較多行業共性科研任務的轉製科研院所,可組建成產業技術研發集團。同時,推動以生產經營活動為主的轉製科研院所深化市場化改革,通過引入社會資本或整體上市,積極發展混合所有製,推進產業技術聯盟建設。

5促進產學研融合。符合條件的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員經所在單位批準,可帶著科研項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或創辦企業。允許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設立一定比例流動崗位,吸引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家和企業科技人才兼職。

6改進GDP核算方法。改進和完善國內生產總值核算方法,體現創新的經濟價值。健全國有企業技術創新經營業績考核製度,加大技術創新在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考核中的比重。把創新驅動發展成效納入對地方領導幹部的考核範圍。

以全麵改革推動全麵創新,關鍵在於緊緊扭住“硬骨頭”攻堅克難。此次中央從公平競爭環境、市場導向機製、強化金融創新、激勵成果轉化、高效科研體係、培養人才機製、推動開放創新、政策統籌協調等8個方麵提出了30項改革任務,抓住了創新鏈條上各個環節銜接不力、不順、不暢的“裉節兒”,目標清晰,指向明確,可操作性強,令人期待。從現在起,到實現中央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形成適應創新驅動發展要求的製度環境和政策法律體係,為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提供有力保障”目標,時間極為緊迫。把這一項項改革任務落到實處,既需要路線圖、時間表,也需要以時不我待的進取精神在創新驅動發展上邁出實實在在的步伐。隻有這樣,才能使蘊藏在億萬人民中間的創新智慧充分釋放、創新實踐充分開展,點燃推動發展的持久動力引擎,驅動中國經濟更快邁上中高端發展水平。(據《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