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周,所裏的主要工作除了日常性工作以外,主要有兩大項,一個是確定新的辦公場所是租賃還是買房。
確定下來之後,就涉及到籌備款項、簽約和裝修。
林天豪把上周米娜建議,聯合所外投資人把天宇大廈的一層樓買下的情況,簡單向嶽敏和藍和光說了一下。
藍和光對這個計劃挺感興趣,不過他表示,自己和老婆的積蓄都投到老婆的買賣上了,就連合夥人出資的十萬元暫時都要林天豪給他先墊上,江城市的房子也不大,大約就值十幾萬,即便是賣了也湊不上幾個錢。
嶽敏也看好這個項目,他們兩口子倒是有些積蓄,可是最多也不會超過一百萬,距離買下一層樓所需的三、四千萬有很大差距。
林天豪的意見是,既然大家對這個計劃都讚同,他可以想辦法先借一筆錢,再聯合幾個朋友,把樓買下來,然後,用樓作抵押向銀行貸款,再把臨時借款還上。
這樣,就可以爭取三名合夥人的投資相等,暫定每人出資五百萬,然後在自願的基礎上,再給所裏現在的其他成員一定的份額,保證律師所全體成員占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出資比例,這樣可以對未來的話語權有一定保障。
這件事暫時就這麼定了,由嶽敏和林天豪發動自己可靠的朋友參與,再由嶽敏和米娜具體商談,藍和光協助嶽敏。
這周所裏的第二項主要工作就是上次嶽敏提到的,由市婦聯、晚報和正心律師事務所聯合舉辦的婦女維權活動,這周要開始啟動。
這項工作主要由嶽敏負責,林天豪負責配合。
除了這兩大項工作,就是日常案件的處理了。
林天豪這邊主要有兩件事是當務之急。
第一個案子,是金城公司收回前任老總葛林生挪用的款項。
葛林生和宋鵬宇一樣,都已經被市局經偵給刑拘了,和宋鵬宇相比,葛林生的案子相對複雜,經偵還在偵查階段。
據林天豪初步了解,葛林生的家人已經聘請了律師。
昨晚在喬榛那裏,幾個人已經商定,由呂誌敏負責今天早上和葛林生的律師聯係,約好時間和林天豪麵談。
剛才在樓下,林天豪已經接到了呂誌敏的電話,他已經和對方取得了聯係,並把對方律師的電話發給了林天豪,讓林天豪直接和對方約定談判時間。
因為這個案子在經偵手裏也有一周多的時間了,調查接近尾聲,經偵也著急結案,和宋鵬宇的案子一樣,如果在經偵環節能和葛林生的代理人達成一致意向,對雙方都是最有利的時機。
所以這件事很急。
原本林天豪也打算優先處理這起案子,可是,現在小姑夫被抓了,他不可能袖手旁觀,也不能往後推,否則難免夜長夢多,如果真的讓城北分局把所有證據坐實了,再想撈人或者說弄清事實真相,也會事倍功半。
鑒於這種情況,林天豪準備委托藍和光替自己去和葛林生的律師談判,好在藍和光剛過來,手頭也沒什麼案子。這樣做也可以名正言順地幫藍和光點忙,代理費可以計入他的名下。
昨晚回家以後,林天豪已經把談判提綱擬好了。
林天豪和藍和光簡單溝通之後,立刻給對方律師打了電話。
對方的代理律師也很積極,表示馬上過來。
處理完這一切,顧明宇的電話也打了進來,顧明宇向林天豪通報的是一個壞消息,城北區新任副區長郝振民一上班就到他負責協調的城北公安分局進行調研,再次要求城北分局為駐區企業保駕護航,對破壞企業發展的行為堅決從重從快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