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勝蕭然掩月來(1 / 2)

〈七〉

從酒店出來,兩人直接來到花店,老太太開心的把我們帶到了後院。真美!碎石小徑,幽幽花圃,薔薇爭豔,雛菊散香,茉莉昂首,玫瑰亭立,各色花種,不一而足。園中一棵雙人合抱大榕樹,也開著粉紅色的花,爛漫多姿,引鳥來朝。我們不住口的誇讚,老太太得意的笑,拿花鋤采了一棵開的正歡的菊花裝在小花盆裏,送給我們做紀念。蓮蓮接過來的時候,笑得嘴都彎了。

很多年後,故地重遊,原來的花店,已經變作了鱗枇地高樓。印度的烈日當空,卻再難尋找那一片純淨之地。

對身邊這個女子,我一直想知道她是誰。當然,她叫米蓮,可是她是什麼身份?她的父親又是誰?為什麼要殺她?為什麼和黑幫有關係?我本以為她隻是個有錢人家的千金,沒想到會如此神秘複雜。她的眼裏也有迷惑,我明白她的想法。她也在懷疑我,肯定想知道我是誰?我做了什麼?我的刀法從哪裏學的?如此等等。

有時候我感覺世界很小,小到亙古的沙粒再重逢,小到萬裏的雜草本同根。兩個人能夠碰在一起,這不能不說是天意。

後來她說:“這就是命運。”

印度人總是相信命運,覺得一切都是天注定的。佛教稱之為緣,說緣即是命,命即是緣,世間萬物皆因因緣合和而生,因緣聚則物在,因緣散則物滅。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宿命論。

蓮蓮信命,不過我不信。

我師父也不信命,他相信自己就是天,所以他有個名號,叫“天王”,可惜天王也有生老病死,也有七情六欲,最後竟死在一個女人手裏,不得不說是一種諷刺。我不是天王最喜歡的徒弟,我從不叫他師父,而是直陳他的名字,不過他並不在乎這些。

臨近黃昏,兩個人趕上了前往中央邦城市卡修拉霍的汽車。打算從卡修拉霍轉北安查爾邦城市德拉敦,直達新德裏。

車出郊外的時候,天已經黑了。蓮蓮看著孟買的燈火在身後漸漸行遠,眼神中竟有一種落寞。“三叔去了,”她說,然後便是沉默,輕聲的抽泣。我握住她的手,她看著我,慢慢趴在我的肩膀上哭,我感覺到眼淚打濕了我的衣衫。

那年我二十六歲,她十九。她還是個孩子,隻是個無依無靠的孩子,我感覺她需要一個肩膀,就給了她。我也有過孤苦無依的日子。三歲那年,養父母雙逝,我一個人流浪在街頭乞討,種種彷徨、無奈、痛苦、茫然、等死的煎熬,放佛就在昨天。

她擦幹了眼淚,我以為她會向我道謝,或者說點什麼,可是她很沉默,一個人默默的發呆。

車經過一個小村的時候,有一個老人提著包裹上了車,頭上裹了白綢,彎著腰不停的咳嗽,我看不清他的臉。可是有一刻他抬起頭快速了看了我們一眼。

我心裏已經基本能夠確認知道他是什麼人,至少我知道他是靠什麼過活的。做乞丐能學會很多東西,比如辨認一個人的身份,比如辨認客人身上錢財的多少。一個行業總有一個行業的特點,這在我學會討飯的時候就知道了。

我微笑地看著他,他點頭致意,安靜的在我們前方找了一個位子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