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圍獵開始(1 / 2)

淩飛靠在沙發上,認真的聽著趙猛講早上談判的事。

趙猛說完,淩飛也算是明白了,經過一個早上的激烈討論,雙方基本達成了共識了,那就是那塊地總價五億五千萬,盛世出4個億,而龍興出一億五千萬,成立一家公司後共同買下這塊地!

由於那天是盛世競拍成功的,自然是以盛世的名義支付的,龍興的出的這一億五千萬算是盛世的商業籌資,本應該是按照市場的利率隻要按期支付給龍興利息,然後到期後還款就行了。

但是這顯然不是趙猛要的,雙方一番激烈的交鋒後達成共識,那就是龍興出一億五千萬,盛世出剩下的,然後成立一家公司買下這塊地,然後招人設計,再共同公開招標,尋找建築商開發,將建設任務承包出去,整個住宅區開發好後,雙方按照出資的多少分成。

錢森對此還算比較滿意的,因為至少自己出資多,以後在新的公司中擁有絕對的話語權,上邊的基本共識達成了,接下來的討論的重點就是新公司的管理層問題了,對此趙猛和錢森爭論的比較厲害,新公司的董事會暫定五名董事,趙猛想要占兩個,但錢森卻是認為趙猛的出資額隻能占一個,雙方在這個問題上爭論的很是厲害。

不過最後在趙猛要威脅退出的情況下,錢森妥協了。

政府的支付期限隻有十天的時間,要是趙猛這個時候離開,那自己上哪去融資呢?而且將這塊地拍下隻是整個開發的一部分而已,在錢森的打算中將這塊地拍下後,然後利用這塊地的地產再做抵押,然後從青峰市城市銀行貸出開發的錢,再進行開發。

但據肖福這樣講,以後估計貸不了那麼多錢了,為了以防萬一,錢森在妥協的同時為自己也是爭取了一個有利的條件,就是以後開發的過程中,在必要的時候,盛世可以要求龍興的出資額高於龍興的股份份額,最高可以達到50%,當然以後的利潤分成還是按照出資額來算的。

趙猛知道盛世錢森是擔心未來開發過程中他可能籌不到那麼多的錢,趙猛一番推脫後也是答應了,不過趙猛卻是提出了三倍於那塊地地價的違約金,錢森想了想後答應了,有了這麼高昂的違約金,他也就不怕趙猛違約了。

合同是明天簽,現在錢森要做的就是等到合同簽完後,自己盡快的將那五億五千萬的地款支付給政府,然後拿到那塊地的產權證,然後找人做設計,再……反正要做的事還多著呢,現在最重要的就是明天和趙猛簽約,合約約定的是趙猛的錢在簽約後二十四小時之內就會轉到雙方共同的賬戶中,趙猛的錢一到,就能做事了。

至於肖福那,錢森有空了還得親自跑一趟,以後開發的時候還得麻煩他呢,想必和趙猛簽約後,市長吳永奇那自然是會大力支持這個項目的,到時候拿這塊地再做抵押,不怕肖福不貸給自己開發的錢。

淩飛聽趙猛講完,也是點了點頭,讚了一聲“好!”

趙猛則是笑了笑,這個結果基本是達到了淩飛的要求了,現在他也就等著簽合同了,隻要合同一簽,那立馬就是圖窮匕見的時候了。

第二天的晚上七點鍾,還是在長發大酒店,簽約儀式正式開始了。

這次簽約儀式很是正式,就是連市長吳永奇也是親自到場慶祝了,還有其他一眾官員以及青峰市商界的名流,電視台也是來了人。簽約前自然是市長先做一番祝辭,然後雙方在和諧友好的氛圍中簽下了自己的大名後互換合約,最後就是慶祝酒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