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春是誰(代序)
文 | 尊貴的大阿紫斯基
阿春非常擅長講故事。
一個再普通不過的故事到了她的口中總變得活色生香。如果她站著,微駝著背,直立著的那腳承受身體所有重量,另一腳自然彎曲放於身前。橫在胸口的手臂托著另一隻夾煙的手。隨著故事的發展,夾煙的手離開了支撐,一縷上升的青煙指向天空。如果她坐著,戲就全落到她眼睛裏,從初一的月牙,亮著光圓成了十五。忽然烏雲密布,朝我們扔撒起冰雹。
節奏。她的故事有著神奇的節奏,別人學不會。隻有她,可以在全部人屏息等待時狡黠地環顧全場,又在那多一分便讓人不耐煩或少一分會有人還沒緩過來時,揭曉答案。有時哄堂大笑,有時瞠目結舌。
一個好的說故事的人不一定需要好的聽眾,她可以把任何人培養成一個好聽眾。但一個好的聽眾一定渴望這樣一個好的說故事的人。
恬不知恥地說,我恰巧是個好的聽眾。
和阿春在好幾年前就認識。那時我在曾厝垵開第一個客棧,叫“時光客棧”。她在村口租了個小店麵,要賣冰淇淋。掛上了個木頭招牌“晴天見”,說是隻在晴天的時候開門賣冰淇淋。乒乒乓乓搗鼓了起來,路過時常看到她灰頭土臉一身油漆蹲在地上。
沒多久小店就開起來了。
不包括門口屋簷下那隻夠放一張桌子的位置(後來圍繞這有限的位置又做了圈木頭椅,欄杆可當靠背),屋內一個小吧台占去了一半的空間,吧台左側是三角形的廁所(屋外上二樓的樓梯下的小空間,應該有許多人從蹲坑站起時被上麵那斜坡頂撞到過頭吧?),吧台前是兩三張長腳凳。這樣個小店,在我看來最多可以一次性容納六個客人,竟然常常擠了十幾個人在那裏彈琴唱歌吃冰淇淋。當年的曾厝垵房租很便宜(當年的當年哪裏房租都很便宜),賣冰淇淋一個三塊,我想了想,一天最多有五十個客人吧?一百五十塊,扣去房租水電成本,剩下五十。我坐在她店對麵的朋友家客廳裏觀察,表麵上看似乎是人滿為患生意興隆,但我坐了多久那批彈琴唱歌的人就坐了多久,可以想象,彈琴唱歌時是不好吃冰淇淋的,有時我大發善心,走到對麵買個冰淇淋吃,吃完了那個冰淇淋順便抽了她三根煙。經常還會有人急吼吼地衝進來,問:“廁所呢?”不多久,他們店成了遠近聞名的非盈利性公廁。
為什麼那時候沒和她培養出感情?大概因為我經常臉很臭,她也經常臉很臭,兩個臉很臭的人除了“一個冰淇淋”“三塊”之類的對話外很難再蹦出一句別的話來。同樣徘徊在溫飽線的個體戶之間滿溢的愁緒縈繞在我倆身旁。
好奇有,窺探也有,但拉不下臉來先開這個口。我常去豆瓣看她的日記,知道哪幾個討人厭的小孩經常去她店裏玩,還有她的侄子、她的同學、她的朋友。她記錄的人和事大部分都很明朗。而我對人類是否存有善一直持懷疑的態度,加上幾次去吃冰淇淋她都在吧台裏埋著頭畫畫根本不搭理我,我隻好安慰自己:這個人假假的,又陰陽怪氣,不跟我做朋友就拉倒吧。
不多久,我店非常倒黴地成為了全村唯一被拆遷的客棧。我搬到廈大附近的沙坡尾。中間大概隔了一年我們毫無交集。
有些時候會這樣,一些人我們以為揮揮手就過去了的,拐個彎卻又碰到。(當然也有可能是因為廈門太小。)一次買菜的途中碰到她在找店麵,問我這附近哪有好的店麵。我十分驚訝:晴天見冰淇淋店竟然還沒倒閉?!
想起幾天前,我深情款款地對芙蓉說:“你知道嗎?今年我最大的收獲就是認識了你。”芙蓉還沒來得及喜極而泣,我又補充道,“因為你,我認識了阿春。”
芙蓉是個特別外向的姑娘,在我幾次買菜路過他們店停下吃個冰淇淋後,便把她引為知己。起因是我們關注了彼此的微博,自從有了長微博這個功能後我常把以前寫的東西拿出來發一發,不誇張地說:根本——沒人看!於是不得已我經常用客棧的微博來給自己點讚,留言鼓勵自己說“寫得真好”。某次芙蓉在看了一篇“令狐衝”後,鄭重其事地拉住我的手,真誠地看著我的眼睛,一字一頓大聲地說:“寫、得、太、棒、了!”當場我差點沒痛哭失聲給她跪下。(我這人很簡單的,隻要誇我文章寫得好的,都是我的好朋友!而芙蓉,是近二十年來第一個對我毫不吝嗇讚美的人,為此我將一輩子感激她。)此後,我一寫出點雞毛蒜皮,就要拿給芙蓉看,一動不動盯著她看完,忐忑不安地等待她的點評。
我和芙蓉感情急劇升溫時,和阿春卻依然見麵無話可說。有時到店裏見芙蓉不在,坐不到五分鍾我就會離開。
轉變是在一個深夜。
那天大概十二點多快一點了,客人都入住了,沒人再來敲門找我拿個牙刷毛巾了。我有些無聊,決定帶著狗出去找芙蓉玩玩。穿過黑乎乎的漁港,去了她們店。隻有阿春和芙蓉坐在吧台。我先是喝了杯咖啡,接著喝了杯“晴天見強驢”。喝第二杯強驢時,不知為什麼和阿春聊起了以前的一個戀人。我隨意地說著,並沒有多少情緒起伏。喝到第三杯時,側過頭去看了眼阿春。她個子小小的,很深的雙眼皮,整個身子轉過來專注地看著我,兩腳踩在我椅子下的橫杆上。被這麼看著,我有些緊張和尷尬,心裏有些後悔,磕磕巴巴想換個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