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當初我不喜歡看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柳尚輝就不會讓我去喬家大院直播凶宅。如果當初我沒有去那裏直播,也就不會被裏麵的女鬼要挾。如果我現在沒被要挾,那我會在幹嘛呢?
聽著原版《黑色的星期天》,我忍不住胡思亂想,開始悔恨自己不該好奇心那麼重,總是了解一些跟生活毫不相幹的事情。我想如果我沒有成為知名主播的話,我還在寫小說吧。
不過這麼一想,如果我不喜歡靈異事件的話,也不會成為一個寫手。畢竟我一個大男人,喜歡的東西跟現在的主流流行趨勢是不一樣的。你讓我寫霸道總裁愛上我、後宮鬥爭三十年這種內容的小說,我也不會啊!
想想現在自己衣食無憂,甚至有車有房,還有了不小的名氣,所以算是人五人六了。可是我當初寫小說的時候,隻能算是餓不死,試想一下如果要是自己真跟所有的靈異事件一點兒關係都沒有,那我會在幹嘛呢?
思來想去我覺得我還是會寫小說,因為我寫小說並不僅僅是我想把我喜歡的靈異事件介紹給大家,而是那是我命中注定的事情!
我這麼說是有自己的理由的,很多人都問我是怎麼走上當網絡寫手這條路的,我想了想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他們,因為我怕我告訴他們實情他們不信。如果讓我概括一下我入這行的理由,那麼我隻能說兩個字:做夢!
雖然這個理由聽起來很扯,不過實際上這真是我當寫手唯一的理由。當初大學畢業之後,我就業的公司福利待遇不好,發展前景更是一片灰暗。在這種情況下,我覺得有必要另謀出路,給自己一個備用方案,免得失去所有的經濟來源,到最後露宿街頭。
結果認真的審視了一下自己之後,我發現我這個人幹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除了長得醜一點兒特點都沒有,除了腿毛唯一的特長就是總做夢。
我承認每個人都會做夢,可是我夢到的場景卻總是與眾不同。自從我成年之後,也不知道是因為壓力太大還是其他原因,反正我總是能夢到一些非常離奇的場景,而且這些場景竟然還是有情節的!最奇怪的是,這些情節竟然還不是獨立的,而是接連不斷,跟連續劇一樣的那種。
在我跟我的朋友頻頻傾訴自己苦於做夢太多,導致睡眠質量不好時,他們也知道了我做夢竟然跟看電視連續劇一樣。在他們聽過我講述自己夢境時,我發現他們還挺愛聽。後來有一個朋友告訴我說:如果把這些夢境記錄下來,那就是一本不錯的小說。就這樣,我誤打誤撞的成了網絡寫手,可是一會想起這段往事,我突然間又想起了我的那些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