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說出了這種事情,誰都能看出來是栽贓陷害。就算是華姐真的偷了東西,換個地方工作也就完了。可是因為華姐是家裏親戚介紹來的,旅店老板一時間氣不過,把這件事情告訴了所有人。當華姐麵對著身邊的人異樣的眼神,甚至是毫無顧忌的竊竊私語時,她脆弱的內心承受不住這種不白之冤。於是她選擇了一種非常極端的方式來證明自己的清白——以死明誌!
在服用大量的安眠藥之前,華姐留下了一封遺書。遺書上麵寫得很清楚,自己並沒有偷任何東西,那一次她唯一做錯的事情,就是沒有儲物室的門鎖好,讓壞人有了可乘之機。等到旅店老板發現華姐的時候,她的屍體都涼了。為了不影響生意,這件事情旅店老板低調處理了。不過天黑之後儲物間旅店老板可不敢進去了,畢竟他也覺得這件事跟他有關係。
從華姐自殺那天算起,這件事情已經過去很長時間了。一直以來旅店裏麵也沒什麼奇怪的事情發生,但是那間儲物室的門,總是關不上。就算是旅店老板把它鎖上了,它到了晚上總是莫名其妙的自己開了。
這件事情一度讓旅店老板非常恐慌,不過天長日久也沒別的事情發生,旅店老板就沒往心裏去。結果今天趕巧沒有房間,我住進去之後,就出事了!
聽完之後我心裏這個罵啊,這不就是拿我趟雷呢麼?可是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埋怨誰都無濟於事了。
現在我躺在床上怎麼都叫不醒,隻能用手機跟外界交流。等到手機沒電了,那我就徹底瞎了。現在搞清楚了事情的狀況,我必須要想個辦法脫離困境才行。於是我問張一鴻有沒有什麼主意,她想了想對我說:“華姐含冤受屈,算是死不瞑目。現在她在你的門外,就是想要進去找東西。說實話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不過既然她是想要進去找東西,如果你能把她想要的東西找到,也許就沒事了!”
也許、大概、不一定這種詞語是最煩人的,因為太多的不確定因素讓我覺得更加恐慌。可是現在隻有這一條路可走,那麼不管是不是可行,我都要試試了。於是我開始在屋子裏左顧右盼,看看有沒有可能找到什麼東西。結果我發現桌子旁邊的椅子上,竟然在椅背上搭著一間衣服。這是我進來的時候沒有的,於是我伸手去摸衣兜,最後竟然真的找出了一條金項鏈!
天啊,這條並不是很粗的金項鏈現在在我手裏重如泰山,看來旅店老板說得全都是真的啊!可是如果這件事情是真的,那麼門外的那個女人,就一定是華姐的冤魂。在這種情況下我要是開門的話,她要是進來了會放過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