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是20世紀最經典的著作,這版三十周年紀念版,在前版本基礎上有兩章增補和修訂。我們從哪裏來,又將到哪裏去。生命有何意義,我們該如何認知自己?《自私的基因》充滿想象力。任何生物,包括我們自己,都隻是求生的機器。這本書是實實在在的認知科學,複製、變異和淘汰簡單的 三種機製可以演變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現象裏的林林總總。

意識到我已經與《自私的基因》一同走過生命中幾乎一半的旅程,這實在把我徹底嚇清醒過來,真不知這是件好事還是壞事。這麼多年了,我又出版了七本書。每一本書問世時,出版社總派我四處做宣傳。讀者們以令人受寵若驚的熱情回應我每一本書。他們禮貌地鼓掌,提出一些有智慧的問題,然後排隊購書。但他們讓我簽名的書卻是《自私的基因》。這也許有點兒誇張了,有一些讀者還是買新書的。而我妻子則安慰我,那些人隻是剛剛發現一個新作者,他們會很自然地回去尋找作者的第一本書,閱讀《自私的基因》,當然,之後他們肯定會一直讀到最新一本書,那才是作者最喜歡的“孩子”。

如果讓我宣布《自私的基因》已經嚴重過時,早已被時代遠遠拋下,也許我對這種現象會更為耿耿於懷。不幸的是(在某些人的眼裏),我沒法這麼說。雖然有一些細節已經改變,新的例子正層出不窮,但除了一個問題(我馬上會來討論)外,這本書裏幾乎沒有任何內容存在問題,需要我現在急著將它收回,或者需要向讀者致歉。利物浦大學的動物學教授阿瑟·卡安(Arthur Cain)是我20世紀60年代在牛津上學時的導師,曾給予我許多啟發。他將1976年的《自私的基因》形容為“年輕人的書”。這句話是他故意引用書評家對阿耶爾(Ayer,英國哲學家)的書《語言、真理與邏輯》的評價。當時的我因此而沾沾自喜,盡管我知道阿耶爾曾經為其第一本書中大部分內容而公開認錯,我也不能無視卡安的暗示:一段時間後,我也將做同樣的事情。

讓我從重新思考這個標題開始吧。1975年時,經過我的朋友德斯蒙德·莫裏斯(Desmond Morris)的幫助,我將完稿的部分章節交給一位倫敦出版界的老前輩湯姆·馬希勒(Tom Maschler)。我們在喬納森·凱普(Jonathan Cape)出版社中他的房間裏討論。他表示喜歡這本書,但不喜歡標題。“自私,”他說,“是一個消極的單詞。為什麼不把它叫做‘不朽的基因’呢?不朽是一個積極的詞,基因信息的不朽是這本書的主題思想,而‘不朽的基因’與‘自私的基因’聽起來幾乎一樣耐人尋味。”(我現在覺得,我們倆都沒意識到《自私的基因》剛好呼應了王爾德的《自私的巨人》。)但我現在覺得馬希勒也許是對的。許多批評家—特別是那些嘩眾取寵的批評家(我發現他們一般都有哲學背景)—喜歡不讀書而隻讀標題。也許這個方法足以適用於《兔子本傑明的故事》或者《羅馬帝國興衰史》,但我可以不假思索地說,“自私的基因”標題本身,如果不包含書上大字的腳注,會使人對內容產生一種不恰當的印象。如今,有一個美國出版社無論如何都堅持要求加一個副標題。

解釋這個標題最好的方法是標記重點。如果重點在“自私”,你便會以為這本書在討論人的私心,但是本書卻將更多的重心放在討論利他主義上。這個標題裏需要著重強調的詞應該是“基因”。讓我來解釋一下原因。達爾文主義中一直有一個中心辯論議題:自然選擇的單位究竟是什麼?自然選擇的結果究竟是哪一種實體的生存或者滅亡?這個選擇的單位多少會變得“自私”。利他主義則在另一個層次才被看重。自然選擇是否在種群中選擇?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應該能看到個體生物會因為“種群的利益”而表現出利他行為。它們將降低生育率以控製種群數量,或者限製其捕獵行為以保持未來種群的獵物儲備。正是這個廣泛流傳的達爾文主義的誤解,給了我寫作這本書的最初動機。

那麼,自然選擇是否像我在這裏強調的那樣,在基因間進行選擇呢?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便不會驚訝於個體生物“為了基因的利益”,表現出諸如喂養與保護親屬等利他行為,因為親屬更有可能與其共享相同的基因。這種親屬利他行為隻是基因自私性在個體利他主義上的一種表現形式。這本書解釋了親屬利他與回報—達爾文主義理論中另一個利他行為的主要來源—是如何進行的。如果我要重寫這本書,作為一個不久前剛投奔紮哈維/格蘭芬(Zahavi / Grafen)“累贅原理”者,我會給紮哈維的理論多留點兒位置。紮哈維的想法是:利他主義的捐贈也許是一個“炫富”式的顯性信號:看我比你優越好多,我都能負擔起給你的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