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政府決策的西方鏡鑒(1 / 2)

國際瞭望

作者:董金柱

中國與西方國家政府的決策機製存在著較大的差異。通過對整個決策過程的考察和比較分析,我們可以從英美等西方國家政府決策的各個環節中,解析出許多值得我們借鑒的做法,以進一步提高我國政府的決策能力和水平。

一、民意或利益訴求的輸入

政府的決策就是要為社會做“權威的價值分配”或向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其“價值分配”或提供的公共產品必須滿足或適合公眾的需求。這就要求政府的決策必須事先充分地了解民意或征得民意。由於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及公民覺悟的不斷提升等原因,公眾的政治參與意識也在不斷地提高,所以,一個好的、科學的政府決策,必定要有廣泛的民意或利益訴求輸入。這一環節對政府是否能做出科學決策起著基礎性的決定作用,是政府決策科學化的重要前提。中國政府在征詢民意或開放民眾利益訴求渠道方麵,與英美等西方國家相比,存在明顯差距。

眾所周知,在英美等西方國家,民意或利益訴求的輸入機製是較為發達完善的:一是各級政府內部都設置有專門的信息采集機構,專門負責為政府決策提供各種相關的決策信息和數據,使其決策能建立在較為堅實的現實基礎之上;二是各級政府內部還設置有為決策服務的智囊或顧問機構,而且這些機構的組成人員有些是直接由社會民眾而非政府官員或公務員充任的,如美國聯邦政府的內閣部和獨立機構,設有許多顧問委員會,由各方麵的民間人士組成。其中大部分來自不同的利益集團,而且主要來自力量大的集團。政府設立這種委員會的目的,是要吸收有代表性和專業特長的公民參加政府工作,協調不同利益和主張的矛盾;三是在政府外部的社會上,還存在著大量可以為政府決策提供谘詢服務的民間機構,而且由於這些機構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較高的獨立性,其意見和建議還往往為政府所偏重和看好,如美國的蘭德公司;四是社會上還廣泛存在著專門為溝通政府與民眾、傳遞民意或民眾利益訴求而充當中介和橋梁作用的各種利益集團或社會團體。

上述英美等西方民主國家的這些民意或民眾利益訴求途徑,在中國都是較為缺乏的,或者即使是有,在很大程度上也隻是一種擺設,發揮的實際功效並不很大。如中國也存在著一些為政府決策提供谘詢服務的智囊機構,但這些機構卻多為政府所嚴格掌控,其作用僅僅是為政府的決策進行合法性論證或辯解,而不是真正地為政府決策提供其獨立的獨到見解和意見。因此,要想使中國政府的決策更趨科學化,首先應該在政府決策的輸入階段對西方國家的輸入機製進行深入探討,挖掘其合理因素,進而大膽地學習和借鑒。

二、利益的整合

民意和民眾的利益訴求輸入政治係統後,還要經過整合,才能進入下一個環節。由於政府解決問題的能力或意願都是有限的,所以,不是所有的利益訴求都能被提上決策議程,隻有那些能夠引起決策者重視或關注的利益訴求,經過整合後才能進入決策議程。

在英美等西方國家,利益的整合是由不同的利益集團、群體或黨派在政治舞台上進行充分博弈而決定的,而在中國政府的實際決策過程中,利益的整合往往隻是由黨組織根據現實而代為整合的。這種利益整合方式,一方麵因其自身眼界視域和思維模式等局限難免會出現偏差;另一方麵因利益整合過程中利益主體自身或其認可的代理人(代表),被無形地剝奪了親自參與博弈的過程,利益整合的結果也難以讓人信服或缺乏合法性依據。從而在現實政治生活中降低了民眾的政治效能感,使民眾對政治產生冷漠,失去參政積極性和主動性,進而對後期的政策施行也會產生消極的影響。

因此,在利益整合的階段,我們也應該積極向西方國家借鑒一些有益的做法,以提高利益整合結果的合法性,提高民眾參政的積極性及推行政策順利實施的主動性。